醫院為何給患兒用過期藥
摘要: 媒體報道,近日,一名3歲的男童到首都兒研所就診。在輸液治療中,孩子的父親發現注射液已過期14天。兒研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暫不清楚過期藥是如何進入病房的,不排除
媒體報道,近日,一名3歲的男童到首都兒研所就診。在輸液治療中,孩子的父親發現注射液已過期14天。兒研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暫不清楚過期藥是如何進入病房的,不排除護士拿錯藥物的情況。目前孩子暫未發現不良反應。
此前媒體曾多次曝光醫院使用過期藥問題,例如,2014年,廈門市第二醫院給患者注射過期藥品,被指管理混亂;2013年,一白血病患兒在廊坊市中醫院被輸過期藥;2010年,哈爾濱市傳染病醫院給多名患兒注射過期藥,導致這些兒童出現嗜睡、發燒不退等不良反應;同年,吉林大學一院用過期藥致一患者癱瘓。
其實,醫院的管理制度中,都有臨近效期藥品的使用和清退制度,并且醫院藥房會定期對藥品清點,對過期藥品進行處理。但是,綜合醫院藥品在1000種以上,在審核過程中難免會有疏漏的時候。而且,此項工作一般都由醫院自己監管,衛生部門雖有涉及,但次數很少。
所以,工作完成得如何,很大程度建立在醫院相關人員的責任心上,這為一些“大意”的人留下了“口子”。
兒研所用在孩子身上的過期藥物是生理鹽水,這幾乎是所有醫院用量最大的一類藥品,很少會發生過期問題,很有可能是滯留在了某個死角,被發現后,想著是生理鹽水這種常用藥品,就沒有太注意,混在了常規藥品中。相關負責人說是護士拿錯了藥,可能性不大,護士的藥多是從藥房取來的,想拿過期藥也沒有什么機會。
所以這個問題最有可能出現在管理環節。一方面,藥品的效期是保證其質量的重要環節,不應該僅僅靠醫院內部進行清理。另一方面,發藥過程缺乏一個核查環節。
當然了,這些并不是兒研所特有的問題,也可以說是許多醫院共有的缺陷。醫院用藥人命關天,藥事管理部門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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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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