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清名與留臭名
摘要:胡殿文東漢時的“一錢太守”劉寵,字祖榮,官至司徒、太尉。劉寵一生清正廉潔,不媚上,不貪贓,從不收取份外之財物。他在會稽擔任太守時明察秋毫、勤理政務,減
胡殿文
東漢時的“一錢太守”劉寵,字祖榮,官至司徒、太尉。劉寵一生清正廉潔,不媚上,不貪贓,從不收取份外之財物。他在會稽擔任太守時明察秋毫、勤理政務,減除苛捐雜稅,懲治不法之徒,他鼓勵農桑,發展生產,使境內社會秩序良好,老百姓安居樂業。有一年,劉寵要調回朝廷任職,當地幾位老人拿著一百個大錢為他送行,他們對劉寵說:“自從大人來到此地執政后,因為沒有盜賊,晚上都聽不到狗吠了,到處一片和樂安寧。現在大人就要走了,我們幾個來送送您,這一百大錢您要收下。是我們的一點心意。”為官清廉的劉寵堅辭不受,實在推辭不掉了,就從一百個錢里選出了一個帶在身上,但一出了會稽的邊境,他就把錢投到了河里。
多次看到這個故事,已經爛熟于心,但還是肅然起敬,想為劉寵點個贊。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官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這些今天人們司空見慣的贊譽之詞,常常用來歌頌作風正派、廉政勤政的干部。其實,古代被稱為循吏的清官都能自省自警,潔身自好,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見的多了,難免躊躇,想起另外一層意思。當官為什么?是“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當官不收錢,退了沒本錢”?抑或是“千里去做官,為了吃喝穿”。古代清官不為財只為民,是不是太傻了?回答是否定的。清官們為民請命,為民做主,為的是留一世清名?!队赫醭返闹黝}曲唱到“數英雄, 論成敗 ,古今誰能說明白 ;千秋功罪任憑說 ,海云天風獨往來; 一心要江山圖治垂青史, 也難說身后罵名滾滾來”無論是帝王將相還是各級官吏,他們都想青史留名,為后人敬仰;都懼怕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被人唾罵。乾隆年間的進士秦澗泉(1715—1777),由于自已姓秦,來到岳飛墓前,想到殺害岳飛父子的秦檜,羞愧難言,寫了一副七言聯祭祀岳飛,“人從宋后羞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得到人們的贊賞與同情。由此,就不難理解“千夫所指不病而死”的含義了。雅安市委原書記徐孟加被宣布免職的那天,雅安市民聚在一起,自發買來鞭炮禮花盡情燃放。徐孟加反省到:我在這個城市主政七年,上任時的豪言壯語我還記得,但是我沒有做到,我虧欠這座城市和這里的人民。此刻,我的耳邊仿佛還能聽到那陣陣鞭炮聲,那憤怒的爆竹聲好像成了雅安人民的語言,一字一句地細數著我的罪狀,讓我痛不欲生,每天都在悔恨中度過。這懺悔有點晚,但值得同情?;蛟S有人說,貪官不怕落得個臭名昭著,倘若如此這般,有奈若何?樹留根人留名,人要是連臉皮都不要了,還有什么可說的呢?只能是無語。
再回到正題,老百姓把劉寵投錢的那條河取名“錢清河”(今蕭山境內),稱他為“一錢太守”是想永遠記住他的政績和德行。當地百姓還臨江建“清水亭”、劉太守祠,以資紀念。范曄在《后漢書循史傳》中,將其奉為清廉楷模。清初,監察御史楊維喬在劉寵墓前題詩:“居官莫道一錢輕,盡是蒼生血作成;向使特來拋海底,莒波贏得有清名。乾隆皇帝游江南,路經清水亭時,亦欣然命筆:循吏當年齊國劉,大錢留一話千秋;而今若問親民者,定道一錢不敢留。”
需要說明,劉寵不光是在位時為政清廉,即便是在離任時,也不讓銅臭玷污自己的一世英名,一以貫之保持清廉儉樸的正面形象,真正做到了“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
“一錢太守”的故事告誡我們,政聲人去后,民意閑談中。從某種意義上講,身后名比身前名更重要。至于流清名還是留罵名,皆自處耳。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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