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護歌值得期待
摘要:胡殿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以下簡稱《國歌法》)9月1日下午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雖然
胡殿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以下簡稱《國歌法》)9月1日下午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雖然只有84個字,37小節,奏唱只需要46秒,但《國歌法》的正式實施意義非同凡響。
國歌是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是表現一個國家民族精神的歌曲,是代表人民意志的樂曲,是用來歌頌與鼓勵一個民族的信心與凝聚力的。換言之,國歌呼喚起人們內心深處的國家情懷。《國歌法》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等作出明確規范。自此,這一充分寄托國民情感和心聲的國家象征將與國旗、國徽一樣受到法律保護,必將再次點燃人們對于國歌的熱情,引起全國人民對國歌的關注,引導大家更多認識國歌、唱奏國歌,從而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在中華民族最危險的時候,團結一致、繼續前進。《義勇軍進行曲》誕生于中國人民抵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華民族處于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凝結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而不屈不撓、英勇奮斗的精神。《國歌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
《國歌法》規定,為體現國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將國歌列入校園文化建設的必修課,可以使學生們反復重溫民族的屈辱與榮耀,有助于其對國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更濃厚的情感,進而埋下愛國主義的種子。
正像國歌展示館館長楊春霞所說:“在校園、奧運賽場……每次奏響的國歌都是對祖國和民族精神的一次禮贊。”國歌是代表國家的歌曲,是國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國歌是激勵我們奮勇前進的強勁旋律,是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青少年學習國歌的歷史,可以更加深入理解國家苦難史,有利于激發廣大青少年信念更堅定、理想更遠大,肩膀有擔當、行動有力量,不辱使命、奮發進取,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中國夢的實現貢獻力量。
歷史上,國歌經歷了幾次變動,樂譜版本不統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沒有統一標準。有的媒體報道中引用的一個曲譜版本,竟有幾十處錯誤。有的將國歌惡搞成“股市之歌”。近年來,有人將歌詞隨意改編;有人隨意改變國歌的演唱情緒;升國旗、唱國歌的莊嚴場面,有人拿出手機頻頻拍照;有人在演唱國歌時嬉笑、打鬧;還有人在婚喪、商業活動中播放國歌。為此,在法律責任方面,《國歌法》明確,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是9月,我們關注《國歌法》的誕生,期待《國歌法》正式施行。1990年和1991年,我國分別制定了《國旗法》和《國徽法》。我們相信,《國歌法》的實施,必將與《國旗法》、《國徽法》一道,以國家立法形式,落實了憲法規定的關于國家象征和標志的重要制度,有助于提升公民的國家觀念,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共同奮斗。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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