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
摘要:胡殿文 詐騙年年有,近日又猖狂。近日,河南省鶴壁市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假借售賣高考試題答案,對高考考生實施詐騙。據警方初步調查,涉案考生有
胡殿文
詐騙年年有,近日又猖狂。近日,河南省鶴壁市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假借售賣高考試題答案,對高考考生實施詐騙。據警方初步調查,涉案考生有近百名,涉案金額300多萬元。
馬某玲是今年的高考考生,今年6月初,1名陌生人在網絡上把她加為好友,說通過內部渠道搞到了今年的高考試題,并找人做出了答案,正確率接近九成。當馬某玲將自己銀行卡里的資金全部轉給對方后,對方立刻將她從好友中刪除。此時,馬某玲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馬上報案。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鄭某說:“說是內部渠道,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兒,說我們有一些關系網,其實根本沒有。”輕信是受騙的前提,同時高考這么嚴肅的事情,真的能夠投機取巧嗎?缺乏質疑意識和無知是上當受騙的主觀因素。正像鶴壁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建明所說,掏錢購買所謂的考卷,本身就是一種觸犯法律的行為,不能報這種僥幸心理。這種行為不但不能提高成績,還會觸犯法律,給自己帶來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
這是一起保健品詐騙案。鄭州警方經過近9個月順線追蹤,偵破一起特大保健品詐騙案,截至目前共抓獲涉案人員133名,涉案金額過億元。
2016年2月份,70歲的劉先生接到1名自稱王曉的女業務員電話,推銷保健品。劉先生聽對方介紹的保健品有“神奇”功效后,就動了心,花1萬多元買了一些。過了一段時間,王曉又打電話向劉先生推銷,購買她們的保健品滿50萬元之后,即可獲得104萬元補助款。已經多次購買的劉先生想得到這筆補助款,可當他前前后后購買了50萬元的保健品后,那個從未謀面的業務員王曉突然消失了。
同年9月,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接到劉先生報案后,該案“以推銷保健品實施詐騙”和專門“以老年人為實施詐騙對象”的兩大作案特點,引起警方高度重視,遂成立由犯罪偵查局、網監、經偵等相關業務警種參加的聯合專案組,全力對案件展開偵查取證工作。
隨著偵查深入,田某、洪某、黃某、呂某等幾個主要負責人漸漸浮出水面,以他們為首的關系網也逐漸清晰,這個關系網上竟有近200名犯罪嫌疑人。
詐騙犯罪是一種古老的犯罪形式,其社會危害極大。法律專家指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電信詐騙是指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河南省對于詐騙犯罪,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近年來,面對電信詐騙的嚴峻形勢,我國加大了打擊力度,一批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網,防騙機制體制一步步健全,防火墻越織越密。比如,建立23個部門和單位參加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高規格打擊電信詐騙,健全涉電信詐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深化跨境跨區域警務合作,建立詐騙電話通報阻斷、被騙資金快速止付機制……一系列打擊治理電信詐騙犯罪機制的創新,其目的就是實現偵查打擊、重點整治、防范治理三位一體,堅決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切實守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我們期待著。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