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下執法換來的是公眾信賴
摘要:鏡頭下執法換來的是公眾信賴 □龐 嵐 遇查驗身份證不配合怎么辦?在執法中,將嫌疑人帶離現場時受到阻撓怎么辦?被檢查對象將自己鎖在車內,拒不打開車門怎么辦?圍觀者拍
鏡頭下執法換來的是公眾信賴
□龐 嵐
遇查驗身份證不配合怎么辦?在執法中,將嫌疑人帶離現場時受到阻撓怎么辦?被檢查對象將自己鎖在車內,拒不打開車門怎么辦?圍觀者拍攝執法過程怎么辦?26日上午,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全國百萬公安民警首次通過視頻集中受訓。
愛自拍、愛發朋友圈已經成為很多現代人的“習慣”,如果在路上遇到警察執法這樣的“熱鬧事兒”,又怎能忍得住不掏出手機呢?但是因為拍攝警方執法而引起的“沖突”在某些城市也發生過。那么,我們究竟能不能圍觀執法、手機拍攝呢?關于這個問題近年來可謂爭議不斷,有人認為這是公民的權利,也有人認為圍觀拍照會妨礙執法。
通過公安部拍攝的“規范執法視頻”,警民雙方終于有了明確的行為規范——警察應該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奪取拍攝器材或強行要求刪除。而群眾的圍觀和拍攝行為,也不得影響正常執法,如果所拍攝的執法過程涉密,比如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或未成年人,那么拍攝者也要聽從警方勸告,將拍攝的視頻或圖片自行刪除,不得外泄。
有了這樣的規范之后,倘若雙方都能夠按照規范行事,那么很多問題就可以避免。正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民警的執法過程規規矩矩、有板有眼,就不怕市民圍觀、拍照,因為這樣拍下來的視頻、圖片正是對警察形象的一種正面宣傳。而且,在監控探頭、執法記錄儀工作狀態不穩定,有時會壞掉的背景下,圍觀群眾所拍攝的東西,恰恰可以成為一種證據。
在公安部拍攝的規范執法演示視頻當中我們還可以看到,對于警察什么時候要出示證件,這一次也有了規范。規范要求,便衣民警應主動出示證件,著裝民警在執法對象提出要求時也要出示警察證。回顧以往的一些事件,我們會發現現在社會上真有不少假警察,有的是犯罪分子假扮警察作案,有的則是保安穿警服、裝警察“嚇人”。
例如就在前不久《華商報》報道說陜西綏德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結果其中一方的車上下來一名穿著警服的男子,呵斥事故的另一方,該男子衣服上還有肩章、警號,手中還拿有執法記錄儀。后經查實,此人是某工程隊的一名保安,警服是工程隊從網上購買的。
針對現實情況,執法規范明確了群眾要求警察出示證件的權利,這既是對公眾利益的保護,也會讓形形色色的假警察現出原形,不讓他們再給警察隊伍抹黑。所以,這個規范和這一次公布的諸多行為規范一樣,都是具有極強針對性的。
為了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法院、檢察院獨立于地方的司法改革早已破冰前行,現在公安隊伍也積極行動起來,規范執法行為,這正是我們所熱切期盼的。
此外,行為是內在理念的一種外化,所以比規范行為更“治本”的,還是要從根子上讓廣大民警牢固樹立起規范執法的理念,進一步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通過對行為的規范、對隊伍的凈化,警察隊伍必然會贏得公眾更多的信賴與尊重。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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