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而守,方可破除“搜索之惡”
摘要: 互聯網搜索引擎對網上的各種信息整合、篩選有強大的梳理能力,能夠便于網民上網查詢資料、搜索信息。只不過網絡上的部分搜索結果卻違背了行業道德和規范,內容涉及謠言
互聯網搜索引擎對網上的各種信息整合、篩選有強大的梳理能力,能夠便于網民上網查詢資料、搜索信息。只不過網絡上的部分搜索結果卻違背了行業道德和規范,內容涉及謠言、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違法信息,嚴重破壞了網絡生態,擾亂了互聯網信息傳播秩序,侵害了公眾利益。
面對網絡亂象,我們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坐視不管。在呼吁行業自律的同時,我們不能放棄呼吁盡快出臺信息搜索服務的有關規定,要認真嚴肅地解決這一廣大網民深惡痛絕的問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6月25日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無疑是響應廣大網民呼吁的成果。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促進互聯網信息搜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在筆者看來,《規定》好似一劑熬制許久才出爐的“良藥”,是能夠治一治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行業多年未愈的“疾病”。
有一些人未經他人同意就將涉及他人隱私的信息、圖片上傳至網絡,此時的搜索引擎如果不加識別、不理會舉報,任由這種信息“暴露”在網絡,不對展示頁面鏈接進行屏蔽,不對相關快照頁面進行刪除,無疑是進一步侵犯了當事人的權益。很多人都曾遭遇過這種問題,當下所有主流的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幾乎都無視了這一問題,而這也只是網絡上存在的眾多問題之一。
《規定》中則明確要求,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不得以鏈接、摘要、快照、聯想詞、相關搜索、相關推薦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或許等到《規定》正式實施后,這一“問題”才會得到有效的解決。
從法規層面體現出對網絡生態發展的重視并不是沒有道理的。網絡早就不是十幾年前的“邊緣對象”,而是當前經濟社會的“絕對重心”之一,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關鍵“存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國防等多領域都與互聯網形成了共鳴,有所交集,可以說互聯網與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是密切相關的。
正因如此,我們才更要重視網絡上存在的諸多問題,尤其是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行業的一些“不作為”和“惡作為”更是必須得到有效的約束和治理。《規定》的出臺無異于賦予“依法管網”一個保障基礎,便于落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便于規范和引導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的行為。
(未來網特約評論員 周成洋)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未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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