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禹:核電\"走出去\"已具備良好基礎和優勢條件
摘要: 2015年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賀禹作客新華網。圖為賀禹回答主持人問題。 新華網 郭 研 攝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 全國政協委員、
2015年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賀禹作客新華網。圖為賀禹回答主持人問題。 新華網 郭 研 攝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賀禹今天做客新華訪談2015全國兩會特別節目,就中國核電“走出去”這一話題與廣大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賀禹指出,對于核電如何“走出去”,中廣核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成果。在羅馬尼亞的新建核電項目上,我們已經成為對方政府認可的合格投資者,目前正在進行具體的協商和談判。在英國,我們通過參股一個核電項目,控股一個核電項目,將中國自主核電技術帶出去。后續還將會有南非、土耳其和捷克等目標市場的機會。
賀禹認為,我們核電技術之所以能夠“走出去”,是因為我國的核電技術在很多方面都有優勢。其一,經過30年的發展,積累了一大批的工程人才、運營人才、設計人才;其二,我國的核電制造業從產能到技術等各個方面,在全球都很有競爭力;其三,我國的核電在經濟性上具有競爭力,特別是自主技術“華龍一號”,與國外三代技術相比,明顯具有經濟性、安全性等綜合優勢。
賀禹分析,雖然我們具備一定的優勢,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難。核電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不單單是涉及到經濟問題,也涉及到一些政治問題、國際問題。“走出去”需要國家的支持,沒有國家支持,單靠企業的努力,很難實現“走出去”的目標。總書記、總理在多次出訪的時候都積極推介我國的核電技術和能力,為核電“走出去”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再一個,我們到國外去建設和運營核電站,對于對方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民眾對我們的認可度等,都需要我們做細致的工作。跟當地的民眾進行進一步的溝通,了解我們,相信我們,知道我們的能力,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賀禹建議,核電“走出去”需要國內的企業形成團隊,包括設計院、制造廠家和建設隊伍等,充分利用各家企業的優勢和經驗,共同“走出去”。
賀禹表示,目前全球核電市場非常活躍,我國核電技術出口面臨著激烈的競爭。縱觀全球核電市場,做的比較好的美國、歐洲、日本、俄羅斯、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特別是俄羅斯在全球占的份額較大。我國核電走出去才剛剛開始,我相信只要邁出去第一步,我們的市場就會迅速擴大。現在,包括“華龍一號”和CAP1400都在“走出去”,我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好的成果。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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