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網絡與正義互聯互通
摘要:□ 傅達林 近日,有媒體從法治視角梳理了2014年互聯網治理,從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到十八屆四中全會對網絡空間法治化作出部署,再到中央網信辦等部門
□ 傅達林
近日,有媒體從法治視角梳理了2014年互聯網治理,從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到十八屆四中全會對網絡空間法治化作出部署,再到中央網信辦等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網絡與法治正在發生越來越密切的聯系。與此同時,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遠程視頻接訪的信息,則提示我們,司法正在借助網絡資源開辟出正義實現的“另一個戰場”。兩則猛一看關系不大的新聞,實則暗含著網絡與正義互聯互通的內蘊。
互聯網治理反映一個國家的治理現代化水平。網絡開放了公共輿論的多元化表達,也伴隨著泥沙俱下。如何防止自由、暢快的互聯網淪為“叢林社會”?又如何讓互聯網思維開辟正義新的實現道路?以往,一些地方更多傾向于通過行政手段,對網絡輿論強制干預。其結果往往是與部分網民打“游擊戰”,陣地不斷變換,但治理效果并不好。經過這些年的積極探索,在放任與嚴控之間幾經波折,在抗拒與應對之間幾番轉身,我們對網絡的規制與利用,正在走向理性、成熟、規范。
互聯網治理只有走法治化道路,才能尋求網絡信息自由與公共利益的平衡。而法治化的要義首先在于,治理者的權力必須有法律根據并合乎理性,依法為權力劃界確保了網民的權利與自由。一位哲學家說過:“不為法律所承認的權力較之法律授予的更大權力還要危險……法定的權力,即使很大,總是有限度的。這就限制了享權之人的奢望。”以這樣的視野觀察,真正擔憂的不是應不應該治理網絡,而是如何從法律上界定治理者的權力。當我們討論2015年“法”、“網”融合時,關注的重心無疑也離不開立法。從網絡安全到電子商務,從網絡空間未成年人保護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每一項立法都需要重點厘清權力的邊界,規則的塑造本身也預示著網絡治理的法治化取向,正義需要不斷延伸至網絡世界。
對待網絡這把雙刃劍,如果說法治化治理重在“止惡”,那么公權力機關尤其是政法機關借助網絡平臺,積極推進正義事業,則當屬“揚善”了。這些年政法機關對待網絡的態度和行為方式,歷經了由被動應付到主動回應再到積極建構的深刻轉變,尤其去年,主流話語呈現出強大的議程設置能力,人們驚呼“反腐輿情進入官方主導模式”。
實踐證明,利用好網絡,有利于讓正義的事業獲得新的活力。事實上,自去年5月30日最高法開通遠程視頻接訪系統以來,越來越多的當事人選擇了這種申訴方式,至去年底,已預約排期6000余件,完成接談3000余件。一根網線、一臺電腦,或許就能改變“進京大軍”的上訪格局,信息技術帶給未來司法正義的實現空間,雖然才剛剛開始,但可以預言,這種新型的網絡信訪,有助于終結“信訪不信法”、“信網不信法”的現象,真正實現“信網”、“信訪”與“信法”的統一。
讓正義不斷向網絡延伸,經由網絡空間我們也能找到正義的歸屬;讓網絡與正義互通互聯,在正義的事業中我們更能發現網絡技術的正能量。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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