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豈能成為詐騙“利器”
摘要:“愛心”豈能成為詐騙“利器” □李 楊 3月21日中午,市富強路一個小旅館內,公安民警在檢查時發現,一名來自舞鋼的青年男子帶著求助信,神色慌張,
“愛心”豈能成為詐騙“利器”
□李 楊
其實,像張某新這樣“詐騙愛心”的事并不少見。近幾年,利用愛心詐騙的新聞常常見諸報端,媒體經常報道在商業街、地鐵站裝可憐的“假”乞丐,有的人甚至還四肢健全、身強體壯,只是換了身行頭,賣弄一下自己的悲慘經歷,輕輕松松就騙到“巨款”。
善良的人們在捐出每一份愛心的初始,并不是為了獲得怎樣的回報,而是盡自己最大可能去幫助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的他和她,因為在他們心里堅信,愛可以傳遞,愛可以感化,愛更可以積滴水成大海。可是,像張某新這樣的“愛心騙子”卻傷害了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占用了寶貴的社會資源,讓真正有困難的人無法享受社會的關愛。因此,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這種詐騙愛心的人,都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張某新被抓,他非法獲得的愛心款可以退回。可是,“愛心”怎能變為詐騙“利器”?信任的缺失該由誰來填補?不論如何,大家的愛心不該被欺騙、被利用。試想這樣的事件多了之后,還會有愛心人士伸出援手嗎?而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呢,當他們遇到困難時又該向誰求助呢?
愛的初衷并無暇,我們的國度和社會必須像呵護自己的眼睛一樣來呵護善良,因為這是火苗,不僅是體現這個社會人與人之間互相依靠的溫度,更是社會發展所不可或缺的前行力量。互聯網時代,信息快速傳播,很多故事無法得到及時過濾,更無法讓人們在第一時間辨別真偽。但這絕不能成為騙子詐騙愛心錢財的“擋箭牌”。不能讓好心人心寒,才會激發他們施舍給社會更多的愛心。否則“吃一塹長一智”的好心人會越來越少,這是全社會的損失。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