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是歷史的標尺
摘要:胡殿文被國人譽為“中國人的法律午餐”的《今日說法》誕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電視臺第一檔全日播法制欄目,也是央視家喻戶曉的當家欄目。欄目秉持“點滴
胡殿文
被國人譽為“中國人的法律午餐”的《今日說法》誕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電視臺第一檔全日播法制欄目,也是央視家喻戶曉的當家欄目。欄目秉持“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深受觀眾喜愛。 感謝《今日說法》,它讓我學到了不少法律知識。12月10日,《今日說法》 播出《“聶樹斌案”十年調查》這一起令全國關注的案件的大致輪廓再次播出,仍然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談到防止冤假錯案問題時說,福建念斌案、廣州徐輝案、海南黃家光案等,都屬于非常重大的冤假錯案,而社會反響巨大的內蒙古呼格案與其他冤假錯案相比不同之處在于已對當事人判處了死刑。前面這些案件,不是說你可以原諒,你判了死緩也好,判了無期徒刑也好,至少沒有殺頭,呼格案是殺頭了的,這個損失永遠不能挽回。
現實總是比小說更離奇,現實比幻想更出乎意料。1994年,河北石家莊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被告人聶樹斌于次年被執行死刑。2005年,犯罪嫌疑人王書金被警方抓獲,主動供述其系聶樹斌案真兇。一案兩兇,誰是真兇?啟動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復查工作和再審程序,并最終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聶樹斌無罪,還了聶樹斌及其家人一個公道。這個判決體現了司法體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也體現了司法機關秉持有錯必糾的原則,敢于直面歷史遺留的復雜疑難案件、勇于糾錯的司法擔當。
聶樹斌,原本是一個平凡的名字,今天銘刻于中國法治史。 從1994年案發至今22年的漫長時光,案件進展幾起幾落,始終扣人心弦,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因為人們在乎司法機關的抉擇,在乎公平正義是否能夠實現。誠如,本案代理律師李樹亭所言,20多年,我們看到了一種堅持,聶樹斌家人、代理律師、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的堅持。推動案件前進的人們承受著壓力與責任,負重前行。
每一個公正的判決,都會為社會法治信仰的高臺增添一塊基石。同呼格案一樣,聶樹斌案就是這樣的歷史的標尺。在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即將到來之際,聶樹斌昭雪是中國司法面對憲法的莊嚴宣誓——尊重保護人權,秉承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是衡量和評價公平正義、依法治國的歷史標尺。通過程序設置,保護一切可能的無辜者權利不受傷害,是擺在當前司法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命題。
聶樹斌案告一段落,各方紛紛表態。聶樹斌案再審公開宣判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尹伊君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此案辦理,司法機關切實有效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決心,彰現了司法機關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實體和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對今后辦案工作將產生積極深遠的影響。“聶樹斌案件得以糾正無疑是我國法治進程中具有標志意義的又一重大事件。”尹伊君說,檢察機關一直高度關注該案的辦理,并依據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職責。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聶樹斌再審案答記者問談及聶樹斌案再審改判的重大意義時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扎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強人權司法保障,高度重視糾正和防范冤假錯案。聶樹斌案是一起歷時22年且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從另案被告人王書金2005年自認真兇以后,社會公眾對如何處理聶樹斌案十分關注,聶樹斌案再審正是在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啟動并進行的。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聶樹斌無罪,具有重大的歷史和現實意義。一是聶樹斌案再審改判,有力踐行了我們黨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一貫方針,是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的具體落實,是社會進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動體現。二是聶樹斌案再審改判,充分彰顯了對人權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視,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在司法領域的具體貫徹,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的有效落實。三是聶樹斌案再審改判,充分展示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實際成效,是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的堅定實踐,是健全完善冤假錯案防范、糾正機制的重要成果,必將在全社會產生信仰法治、信賴司法的正能量。
同時,聶樹斌案再審改判最直接的意義是還了聶樹斌及其家人一個公道,最終實現了個案正義。再審改判聶樹斌無罪,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撫慰聶樹斌親屬的傷痛。作為司法人員,一定要牢記錯殺的沉痛教訓,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確保悲劇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義不再遲到。當談及聶樹斌被執行死刑21年后重獲清白,審判機關從中應該汲取哪些教訓時,
最高法負責人說道,從聶樹斌案看,有很多問題值得認真反思,有很多深刻教訓值得審判機關認真汲取。
一是要強化人權保障理念,尤其要高度重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障。要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理念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全過程和各環節,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二是要強化程序公正理念。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組成部分,程序違規違法,不僅嚴重影響程序正義,而且會嚴重危害實體公正。必須堅決摒棄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其他證據等做法,堅決杜絕指供、誘供甚至刑訊逼供,嚴把程序關,嚴格依法規范辦案。三是強化證據裁判理念。在審查判斷證據、認定案件事實時,既要審查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也要審查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既要審查證據的客觀性,也要審查證據的合法性。堅持任何證據未經質證不得作為定案根據的要求。對缺乏客觀證據,主要依據供證一致定案的案件尤其要注重審查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據以定案的證據是否形成完整證據鎖鏈,不放過任何疑點,使公正裁判奠基在嚴密的證據體系基礎之上,切實把好公正裁判的證據關 四是要強化互相制約原則。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各職能部門都要嚴格依法,認真履職,把好關口,全面落實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不能重配合、輕制約,甚至不制約。 五是要強化有錯必糾理念。既要盡最大努力有效避免冤假錯案,又要勇于糾正已經發現的冤假錯案。對當事人的申訴,一定要認真細致、盡職盡責進行審查;對確有冤情的申訴,要及時依法進行審理。
聶樹斌案應該成為依法治國的重要節點。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聶樹斌無罪,這是遲來的正義,無罪的年輕生命已經無法復活。聶樹斌不能白死,在冤假錯案得到糾正的同時,中國的司法應該有一個質的進步,否則,聶樹斌就等于白死了。聶樹斌案必須成為中國司法史上的一個轉折點,一個里程碑,一個嚴格依法治國的重要節點,通過完善法律,徹底遏制刑訊逼供,堅決杜絕領導干部干預司法,不能讓聶樹斌白死。江蘇省高院院長許前飛談聶樹斌案時表示:慎用手中之權,心懷敬畏之心。許前飛表示, 21年前,我們的同行,正是因為缺乏敬畏之心,才釀成了聶樹斌案的悲劇。許前飛分析稱,這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審理,有一些非常顯而易見的問題,有人發現,有人提出,也有人被告知別去趟這個渾水。“法官在處理案件中,怕什么呢?怕丟了頭上的烏紗帽,甚至怕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有沒有想過敬畏百姓、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呢?”許前飛說,百姓是我們的衣食父母,他們的權利需要我們去保護。如果連我們這些從事法律職業的法官內心都不能做到敬畏法律,怎么能讓群眾遵守法律、服從法律呢?
網絡上,人民日報12月3日的一篇評論《正義永恒》熱傳。文章認為,聶樹斌案的教訓是深刻的。比如,要強化人權保障理念,尤其要高度重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保障;要強化程序公正理念,杜絕指供、誘供甚至刑訊逼供;要強化證據裁判理念,不放過任何疑點,使公正裁判奠基在嚴密的證據體系基礎之上;要強化互相制約原則,偵查、起訴、審判環節不能重配合、輕制約,甚至不制約。
文章進而指出,“正義永恒!”這是聶樹斌案代理律師對記者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對聶樹斌案而言,正義的確來得太不容易了,但正義不會缺席。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每一起冤假錯案的糾正都將為社會公平正義作出新注解,每一個個案正義的實現,都將為司法積累更大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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