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把關的重心應盡量前移
摘要: □林 坤 剛剛過去的周末冒出了很多“重口味”新聞。比如有商販用老鼠肉冒充羊肉,銷售到江蘇一帶的農貿市場長達4年之久,案值超1000萬元;福建漳州南靖縣,兩名被當地鎮政府雇來負責無公害處理病死
□林 坤
剛剛過去的周末冒出了很多“重口味”新聞。比如有商販用老鼠肉冒充羊肉,銷售到江蘇一帶的農貿市場長達4年之久,案值超1000萬元;福建漳州南靖縣,兩名被當地鎮政府雇來負責無公害處理病死豬肉的工作人員,將撿來或買來的病死豬,私自屠宰后運往湖南、廣東等地,總計達40噸;而在山東濰坊,不少農戶在種生姜時,直接把印有“嚴禁用于蔬菜、瓜果”的“劇毒”農藥神農丹和化肥一起撒在地里。
這些事情,其實多是公安部打擊食品犯罪專項行動的成果。
如果一個地方的商業風氣太壞,竟成爭相“比差”之勢,恐怕就不是嚴刑峻法能扭轉得了的。除了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的完善,還必須喚起市場在良性競爭中優勝劣汰的強大機制,以此抵抗“劣幣驅除良幣”的荼毒,慢慢步入商家比質量、比服務,甚至比德行的正循環。所以,重視市場自身凈化機制的培養,也應該是一個重點。除了政府的治理,消費者最好也有更強大的、有組織的自我維權力量,既能監督職能部門,又能在奸商面前不至淪于失語狀態。
食品安全需要守法的商人,也需要執法的機構,而商業倫理的重建則需要消費者的深度參與。參與的目的,就是把類似于嚴刑峻法的威懾、牽制作用前移,降低問題食品出現的概率。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從事生產銷售,但每個人都要消費。如何斬斷“互害”的鏈條,修補好“互惠”的關系,才是食品問題的關鍵所在。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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