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哭笑不得的罰單
摘要: 胡殿文1月3日,湖南長沙網友劉先生在一輛涉嫌違章停車的警車上拍到一張手寫“違法行為告知單”的紙條,這張紙條模仿交通部門開具的罰單格式,隨即受到熱捧,被網友稱為開給警車的“人
胡殿文
1月3日,湖南長沙網友劉先生在一輛涉嫌違章停車的警車上拍到一張手寫“違法行為告知單”的紙條,這張紙條模仿交通部門開具的罰單格式,隨即受到熱捧,被網友稱為開給警車的“人民罰單”。(據 《新京報》)
對于這張罰單,人們看法各異。有人對“人民罰單”報以掌聲,無非是對平等執法的期待——任何逾越法治的行為都將被聲討,任何追求法治平等的舉動都會得到聲援。有人把它視為“行為藝術”,認為它是一種嘲諷、一種無聲的抗議。但大多情況下,這種嘲諷是無力的,這種抗議也是無效的。因為如果執法部門自己“不知羞”,那么公眾對特權車的特權行為的憤慨與作用,不過是僅限于此,奈何人家不得。 有人把它當成笑話,“蚍蜉撼大樹”,笑你們不自量力、技止此耳。網友曹林說,警車違章常有,“人民罰單”不常有。人民罰單,聽起來很有力,很能滋養民眾的自尊感,可當“人民”無權無力時,在警察看來,卻是個笑話。網友徐大發認為,這種“人民罰單”不是冷笑話,其蘊含著嚴肅的主題,其實是一封另類的舉報信。警車違章停車,既損害了部門形象,也是“知法犯法”和執法犯法,性質更加嚴重。按照規定,除了執行緊急公務外,即使是警察,非執行公務時間也不能使用警車,更沒有違章停車的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違規違法應一視同仁受到處罰。
這是一個浮躁復雜而多元的時代,主流意識不同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良性互動是必須的操作規程。還是拿警車違章來說,最關鍵的是,缺乏一個監管警車的可靠的、能夠正常運轉的制度。警察執法監管別人,可誰來監管警察和警車呢?制度上很冠冕堂皇,說是有督查制度,可很多時候督查形同虛設,很少見到督查的身影,很少看到督查公開查處過違章的警車。你說這罰單沒有用,其實不然。1月5日23時02分,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長沙警事”發布消息,及時披露了對廣受關注的“人民罰單”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違規使用警車的民警被行政記過處分。“人民罰單事件是‘長沙警事’回應社會熱點事件,及時引導輿論的一個縮影。人們的路徑選擇可能是靠媒體推動,這也是一個實踐證明過得無奈的選項,而沒有媒體推動,制度根本運轉不起來,這同樣是讓人困惑而又焦慮的悖論。
有網友說,今后人民可以使用手寫“人民罰單”形式為違章的公務用車和軍車貼罰單并上傳微博,參與交通管理。當然,還應拍照留底,變成死案!當人民給政府貼一次罰單就扣六分,如果政府再犯,人民可以直接取締其執政執照。這樣操作,看上去很美,其實,靠正常渠道去監督,比如想上級部門反映,期求公正處理,需要取證要及時,形成證據鏈條,成本很高且不說,效果如何呢?憑著“躲貓貓”的靈動,恐怕難以預料。不通過正常渠道運作,好像無章可循,總之,這張罰單像是是“殼里空”“無厘頭”,是笑中也有哭,哭中也有笑,是苦惱人的笑,是苦澀的笑,讓人哭笑不得。
簡言之,面對這份“人民罰單”不應是一笑而過,應當有更深層次的思考。鳳凰衛視時事主持人阮次山說過一句很睿智的話,評論不是結論,而是多了一個看問題的角度。元芳,你怎么看?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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