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藥品降價公眾能否“有感覺”
摘要: □羅瑞明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從10月8日起調整部分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共涉及95個品種、2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7%。(據《西安日報》)在目前不少商品看
□羅瑞明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從
在目前不少商品看漲的情況下,藥品又一次下調價格,這確實非常難得,但是從以往近30次的藥品降價看,效果并不明顯,公眾普遍“沒感覺”。以往藥品降價為何難落實,問題在于“以藥養醫”的機制,按照規定“醫院銷售藥品時,在進價基礎上加價15%”額度。15%看似是硬性規定,但是選擇什么藥卻有很大的伸縮性,選擇低價藥加價的額度就小,而選擇高價藥利潤就大,因此,采購同類型的藥自然就會選高不選低。不僅如此,藥品從出廠到銷售還有層層關卡,每過一道卡也得按比例收費,藥品價低利潤少的淘汰率就高,而高價藥品則能優先通行。
本來藥品的價格高低掌握在藥品生產者手中,可是由不得自己,下游要漲,你不漲也不行,只能是順應。這邊明的要求要降價,那么暗的要高價藥,只能是迎合變通,兩邊不得罪,這就得施展一些技巧,在“藥”上做文章:一些藥還是原來的模樣,只是從外包裝上進行美容,換個時髦的名,由此身價就不同,價格猛升;有的藥更省事,什么也不變,只是從數量、劑量上減少,偷工減料變相漲;而對于一些本來利潤就小的藥,干脆快刀斬亂麻,來個痛快的“降價死”,由此,即使一次一次的藥品降價也被化解,看病貴問題還是存在。
藥品降價是好事,是解決看病貴的有效途徑,但不能只是圖數量,要降得實,就得下番工夫,先清理以前出臺的降價藥品,“對號入座”看看是否真降,有無“降價死”,對違反規定者進行追究查處,只有把原有的落實,才能抓好之后。從目前看,還應加快醫療改革步子,破除“以藥養醫”的機制,否則,仍然無法避免重蹈覆轍。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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