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陶母拒魚”說起
摘要: □ 胡殿文晉國時的征西大將軍陶侃在青年時代做過類似漁場場長的小官,為了盡孝道,一天他用一個壇子裝滿干魚,派人送到家里孝敬母親。陶母打開壇子,看到是一壇干魚,就把壇子封好,交還給送魚的人,同時寫信
□ 胡殿文
晉國時的征西大將軍陶侃在青年時代做過類似漁場場長的小官,為了盡孝道,一天他用一個壇子裝滿干魚,派人送到家里孝敬母親。陶母打開壇子,看到是一壇干魚,就把壇子封好,交還給送魚的人,同時寫信批評陶侃說:“你在當官,把公家的東西送來給我,這不僅對我沒有好處,更增加了我的憂慮。”
慎獨慎微,防微杜漸必不可少。 “春節期間誰收了紅包,趕緊退了。”龍年上班第一天,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即告誡全省法官。河南省法院系統規定,法官收紅包,一律先免職再調查。張立勇說,一些人身處領導崗位,容易滋生腐敗。張立勇接著說,從近年來全國、全省法院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和群眾反映的情況來看,違法違紀范圍有不斷擴大的趨勢。這些人職務不高,崗位不起眼,每次索賄受賄金額可能只有千兒八百塊,達不到定罪標準。但由于持續時間長,危害范圍更廣泛,某些立案人員收到當事人的訴訟材料后明碼標價,拿200元至500元就可以將案件分給指定法官去辦,并形成“潛規則”。
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說過:“法律通過法官之手降臨人世。”如果法官之手不再潔凈,經法官之手降臨人世的法律就不再代表公平與正義。古今中外,法官的任何貪贓枉法行為都是社會大眾所不能容忍的,同時也是令全社會最為痛心的。因為,公平正義是全人類的精神家園,而法官則是這個家園的守護人。假如守護人的品行不端,或者本身就是腐敗分子,我們這個家園就將失去安全。我們在唾棄法官貪腐的同時,必須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如何才能保障法官的雙手永遠潔凈。這是捍衛法制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捍衛法制信念的根本所在。
腐敗分子的產生固然與其理想、信念的變異及難以抗拒紙醉金迷的誘惑有關,但不容否認,一些腐敗官員也正是在親屬的放任或慫恿下,才更加貪婪。有不少案件,一旦東窗事發,不是夫妻同下獄,就是父子一起進班房,這方面的事例舉不勝舉。
“陶母拒魚”的典故給我們的啟迪是,加強親屬教育,營造清廉小環境很重要。現實社會中一些人當了官后利欲膨脹,索賄受賄,中飽私囊。而他們的親屬大多明知其行為不檢,但面對金錢的誘惑,大多只是囑咐“小心點”,而不是誠心規勸,遠離貪腐;更有甚者,有的腐敗分子東窗事發后,其親屬充當“保護傘”,樂做“貪內助”,或幫其隱匿罪證,或主動作偽證,千方百計幫助他們逃脫法律制裁。
燈不撥不明,人不勸不善。作為領導干部的親屬都應像“陶母拒魚”那樣,經常給為官的丈夫、妻子、兒女提個醒,不論職務高低、資歷深淺,都應當把“掌權干什么,有權怎么用”這個最現實的問題搞清楚,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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