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件“馬甲”挪個地方露出頭來
摘要: □伊 迪 因為2010年11月15日的重大火災事故被撤職的上海靜安區兩名官員日前已悄然復出,靜安區原區長擔任中共喀什地委副書記、上海援疆前方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原副區長擔任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
□伊 迪
因為2010年11月15日的重大火災事故被撤職的上海靜安區兩名官員日前已悄然復出,靜安區原區長擔任中共喀什地委副書記、上海援疆前方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原副區長擔任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兩人的級別均未變。(昨日《天中晚報》)
官員因為重大工作失誤或者重大事故被免職、撤職后“悄然復出”,這樣的新聞時不時地就會出現在媒體上,每一次出現都會讓人議論不已。一些人氣憤地把這種現象稱為“換件‘馬甲’挪個地方露出頭來”。復出意味著他們已經承擔了應該承擔的責任,不必再背政治和道義的“包袱”。問題在于,因為重大工作失誤或者重大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乃至人員傷亡,難道僅僅是有關責任官員“潛伏”一段時間就算負責了嗎?況且,他們被免職、撤職(多為免職),也僅僅是暫時失去了職務,級別不變,工資待遇不變。這樣的免職、撤職,莫不是應對民憤的權益之計?
當然,對于工作中有失誤的官員不能一棍子打死,不過,因為他們的失誤可是讓有的人丟了性命啊。為什么因為他們的失誤有的人就得丟性命而他們還照樣可以做官呢?人與人的差別咋就這么大呢?再者說,這樣的處理如何能使責任官員吸取教訓?既然被免職或者撤職后還能復出,豈不是意味著當官是他們的天職?
毛澤東同志說過,治國就是治吏。治吏當然包括對官員的管理、獎懲、任免等。因為重大工作失誤或者重大事故被免職、撤職后“悄然復出”的做法是否合適,很值得研究,廣大群眾對“悄然復出”的議論也應該引起重視。官員上任,約定俗成的做法是召開隆重會議宣布并讓媒體報道,為什么“復出”者要“悄然”呢?如今,這種“悄然復出”已經不是什么新聞了,長此以往,想必換件“馬甲”挪個地方露出頭來的現象會越來越多。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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