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人民檢察院 依法支持起訴 為未成年人撐起法治藍天
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趙艷)近日,平輿縣人民檢察院一起支持起訴變更撫養權案獲法院判決支持。
今年9月22日,張某向該院申請支持起訴,請求變更女兒小文的撫養權并要求父親李某支付撫養費。
受理該案后,該院承辦檢察官對張某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并對小文的家庭生活狀況、父母實際撫養情況進行調查。
經查明,2011年,張某與李某經人介紹認識,2012年結婚,婚后生育一女。2018年,兩人在縣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并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女兒小文由父親李某撫養。但李某并未按照約定履行撫養義務,只撫養了小文一年,其余時間小文一直由母親張某撫養,現女兒已與張某形成穩定的撫養關系,孩子也明確表示要求跟隨張某生活。
承辦檢察官認為,雖然張某與李某離婚時,協議約定由李某撫養小文。然而,實際李某并未積極履行撫養義務,離婚后張某長期照顧小文生活學習,并且小文愿意與母親共同生活。因此,由張某撫養小文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9月26日,該院向縣人民法院遞交支持起訴決定書。案件訴至法院后,承辦檢察官出庭支持起訴,縣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作出民事判決,女兒小文由張某撫養,李某每年支付小文撫養費5200元,直至小文年滿十八周歲。
“今年以來,我院已辦理2起未成年撫養的支持起訴案件。我們將持續強化能力建設,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持續擴大支持起訴案件范圍,提升案件質效,更好地履行民事檢察監督職責。”該院相關負責人說。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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