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數字賦能提升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實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朱煥杰)近日,新蔡縣社區矯正對象郭某向前來調查核實情況的縣檢察院檢察官承認錯誤,并誠懇接受社矯機構對其作出的警告處分決定。
2022年7月,郭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法院適用緩刑。同年8月,郭某到該縣社區矯正機構報到。今年6月,在開展社區矯正檢察中,新蔡縣檢察院檢察官發現郭某私自外出、逃避監管的線索。該院運用大數據比對分析,發現郭某于2022年8月5日20時入住河南省洛陽市的一家賓館,并于2022年8月6日13時退房。針對發現的這一情況,檢察官通知郭某說明情況,其向檢察官如實作了說明,表示自己當時剛入矯忘記了罪犯身份,違反了紀律規定,并承諾不再犯。
社區矯正對象私自外出,社區矯正機構為什么沒有及時發現?檢察官進一步了解得知,社區矯正對象把帶有定位裝置的手機置于家中,借助夜晚的監管空當外出,導致社區矯正機構難以發現。
針對這一漏洞,該院運用大數據篩查賦能社區矯正監督工作,比對數據信息100余條,核查社區矯正對象20名,發現監督線索8條。經核實,檢察官排查出2名社區矯正對象逃避監管,隨即啟動檢察監督程序,向社區矯正機構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書,建議社區矯正機構嚴格按照社區矯正法等相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矯對象的監督和管理,并對社區矯正對象加強法治教育,要求矯正對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等。
“我們將加強管理,查漏補缺,認真整改,妥善處理;在社區矯正管理人員和在矯對象中,開展一場自查活動,切實把‘脫管’的漏洞補上、把‘漏管’的缺口封上。”該縣社區矯正中心負責人回復檢察建議時表示。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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