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分手了”,彩禮還能要回來嗎?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樊浩強)4月17日,西平縣人民法院五溝營法庭調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耐心調解下,被告小張當庭返還原告小王彩禮款50000元,雙方達成和解,“感情”糾紛也得以圓滿解決。
2020年2月份,小王與小張經人介紹相識,后建立戀愛關系。2020年,小王先后給付小張見面禮26000元、三金21000元、訂婚彩禮66000元、上車禮2600元等合計130000元。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相處一段時間后分手,之后通過媒人、親友等多次溝通返還彩禮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23年4月,小王向西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張返還彩禮款130000元。
五溝營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時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并組織雙方調解,經詢問雙方當事人,雙方對彩禮款數額無異議。小張陳述:雙方相處時間較長,已訂婚見過家長告知親友,因矛盾生氣后分開,現在已不再聯系,訂婚給女方的名譽遭受損失,不愿意返還彩禮。小王陳述:雙方剛認識的時候關系很好,因一些小事發生糾紛不再聯系,因為支付彩禮數額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雙方結婚的目的已不能實現,父母仍在外打工償還債務。
法官了解雙方情況后,為小張耐心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及男方家庭的難處,小張表示理解。考慮到女方的情況,法官對小王進行勸導,并結合當地風俗習慣、引起婚姻不能成就的原因、雙方過錯程度等進行釋法明理。通過多次做雙方思想工作,小張表示愿意尊重法律,小王也念及以前的情分,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小張當庭返還小王50000元,小王出具收條,雙方矛盾糾紛得以化解。
西平縣人民法院以積極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切實發揮好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移風易俗、法治宣傳作用,大力推動人民調解,推動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逐步形成具有西平特色的治理模式。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