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人民法院:異地拘傳失信被執行人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聶仲毅)4月2日凌晨1點,上蔡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根據上蔡縣公安局提供的線索,在許昌市襄城公安的協作配合下,成功在許昌市襄城縣控制并拘傳了一名長期下落不明的失信被執行人。
案情回顧
申請人劉某甲訴被執行人劉某乙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上蔡法院于2017年做出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確定被執行人劉某乙向申請人劉某甲支付貨款6萬余元,調解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劉某甲向上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但由于執行干警窮盡財產查控措施,仍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被執行人一直躲避,下落不明,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協作聯動執行過程
為了切實解決“查人找物”難題,上蔡法院與縣公安局多次溝通、協調,并建立執行協作聯動機制。今年2月份,執行干警將本案中被執行人的個人信息移送公安局進行布控,4月1日晚10點05分,上蔡法院布控值班人員收到公安反饋,被執行人用其身份證件在許昌市襄城縣某賓館辦理入住。為了防止被執行人逃脫,執行干警連夜驅車150余公里來到許昌市襄城縣城關派出所,申請民警協助執行。凌晨1點在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我院干警趕往被執行人所住的賓館,當場將被執行人控制,并將其拘傳至上蔡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進行看管。被執行人無奈地說:“法官同志,周末你們也不歇著嗎?”
迫于刑事處罰壓力,被執行人主動與申請人聯系,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和解,并部分履行,案件圓滿執結。
執行法官寄語
該案只是法院和公安執行聯動,成功拘傳被執行人的一個縮影。對于去向不明、長期躲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會把他們的個人信息和車輛信息提供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實施網上全面布控,只要發現被執行人或車輛信息,將立即向法院反饋,必要時公安機關將直接采取措施。在此奉勸在外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跟執行法官“躲貓貓”的時代已經過去,逃避執行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制裁,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是正道。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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