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肉制品換包裝出售,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食品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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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張勇 朱可萱
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呂某經營西平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產品外包裝為“xx康”,2021年8月份以來,被告人呂某在明知是走私的非法肉制品情況下,仍多次指使公司員工為該非法肉制品更換外包裝,并為非法肉制品提供營業執照、出廠證明以及偽造的檢測報告等手續,后轉運給他人予以市場銷售,其從中獲取更換包裝的費用。2022年1月27日,西平縣公安局在非法肉制品更換包裝的地點當場查獲非法肉制品4020箱,并扣押有關物品。次日,西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查獲的非法肉制品查封。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鑒定,查獲的非法肉制品均屬于國家為防控疾病禁止輸入或禁止生產的、禁止銷售的肉類及其制品,經西平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格為3008744元。其中,已經更換包裝的799箱,價格1459618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呂某明知是非法肉制品仍為其更換包裝、并提供營業執照、出廠證明、以及偽造的檢測報告等手續以方便銷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違法所得、危害后果及悔罪態度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典型意義:食品安全,一直是國民關心的話題。年年315,年年都有食品安全問題。這也從側面反應出一些人為了金錢利益,無視良心與法律,無所不用極其。本案中,行為人明知是非法肉制品,為牟取暴利,不顧群眾安全,非法銷售,對于此種行為,在此敬告所有商家,如果見錢眼開,守不住良心這條底線,那么除了會面臨消費者的投訴維權,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呂某經營西平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產品外包裝為“xx康”,2021年8月份以來,被告人呂某在明知是走私的非法肉制品情況下,仍多次指使公司員工為該非法肉制品更換外包裝,并為非法肉制品提供營業執照、出廠證明以及偽造的檢測報告等手續,后轉運給他人予以市場銷售,其從中獲取更換包裝的費用。2022年1月27日,西平縣公安局在非法肉制品更換包裝的地點當場查獲非法肉制品4020箱,并扣押有關物品。次日,西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查獲的非法肉制品查封。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鑒定,查獲的非法肉制品均屬于國家為防控疾病禁止輸入或禁止生產的、禁止銷售的肉類及其制品,經西平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格為3008744元。其中,已經更換包裝的799箱,價格1459618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呂某明知是非法肉制品仍為其更換包裝、并提供營業執照、出廠證明、以及偽造的檢測報告等手續以方便銷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違法所得、危害后果及悔罪態度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典型意義:食品安全,一直是國民關心的話題。年年315,年年都有食品安全問題。這也從側面反應出一些人為了金錢利益,無視良心與法律,無所不用極其。本案中,行為人明知是非法肉制品,為牟取暴利,不顧群眾安全,非法銷售,對于此種行為,在此敬告所有商家,如果見錢眼開,守不住良心這條底線,那么除了會面臨消費者的投訴維權,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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