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開車“練練手” 害了自己坑了朋友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劉娟)8月13日21時許,正陽縣公安局熊寨派出所民警巡邏至熊寨鎮一鄉村道路時,發現前方一輛車走走停停,十分可疑。民警見疑不放,立即上前進行檢查詢問。
詢問中,駕駛員李某某眼神閃爍,說話吞吞吐吐,此舉更加引起民警懷疑,民警當即讓駕駛員對準酒精測試儀吹氣,在未發現有飲酒行為后,民警例行檢查其證件。李某某磨磨蹭蹭,始終拿不出自己的證件。
經詢問,民警得知,實際車輛駕駛員李某某正在考機動車駕駛證,目前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過幾天就要參加科目三路考了,心里很緊張,于是請求朋友也就是車主尹某某帶他練車,車主尹某某明明知道其朋友李某某沒有駕駛證仍然將車輛交給其駕駛。
民警對李某某和尹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一番教育,并告知尹某某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同時熊寨派出所民警立即聯系交通管理大隊,對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正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分別對尹某某、李某某處以500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