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 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 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
摘要: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在依法獲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照前,現有線上機構應暫停新的招生及收費行為。通知明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記者 余俊杰)記者18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日前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就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強調,堅持依法依規,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確保證照齊全、規范運營。堅持嚴格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辦學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線上方式從事有償性學科類培訓。
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在依法獲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照前,現有線上機構應暫停新的招生及收費行為。
通知明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根據通知,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聯合相關部門現有執法隊伍開展網絡巡查和綜合執法;網信、公安、電信部門要做好違規培訓平臺和應用軟件(含APP)的關停、下架等工作。
責任編輯: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