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停車管理方案》出臺
摘要: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積極推動我市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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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劉金霞)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即設置藍色標線,停車時間為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破解市中心城區停車難,合力治理“停車亂”,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綠色出行品質,8月21日,市政府出臺了《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停車管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停車位規劃 每年增加不少于5000個停車位
《方案》中明確指出,根據住建部《城市傅車設施規劃則》“規劃人口規提大于50萬的城市,停車位供給總董應控制在機為年保有量1~1.3倍之間要求”,按照“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我市將盡快編制出臺《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
專項規劃應結合我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28萬輛且在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0多萬個的實際,按照每年增加不少于5000個停車位的標準和多元化建設思路,科學制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最大限度拓展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附近,深入挖掘可利用資源,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成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及臨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資源建設停車場,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利益。
停車位建設 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加大停車設施投融資力度。借鑒外地先進模式和成功經驗,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停車設施手續,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降低停車設施建設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準入標準,消除社會參與的障礙。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場建設和運營,積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資源產權,與社會資本共同建設停車設施。
加強專項規劃的落實。經批準的城市停車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加快推進2019、2020年停車設施規劃落實落地,確定近年規劃的停車設施建設項目開、竣工時間,嚴密組織,抓緊建設。按照規劃要求建成的各類停車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
停車位整治 推行老舊小區周邊限時停車政策
精準管控路內停車。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統籌考慮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級、交通流量特征等情況,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設施數量的前提下,逐年縮減、合理清退,及時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300米內的路內停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量。
綜合考慮道路等級以及周邊區域停車設施分布情況,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即設置藍色標線,停車時間為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綜合運用民警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停車標線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泊位停車功能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范、有序”。
從嚴管理路外停車。強力推進道路以外區城停車秩序規范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從嚴控制、科學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及時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行為。各區政府(管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停車秩序“網格化”管理和門前“三包”制度落實。
停車位收費 按照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差別化收費
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積極推動我市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本壓力驅動停車周轉率。
推動機關單位停車設施開放。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余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前提下,帶頭向行政服務對象開放停車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模式,有效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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