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城市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摘要: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劉金霞)“我在駐馬店打工,孩子今年上小學一年級,我想問一下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今年是如何規定的。”昨日上午10時,驛城區的魏先生撥打本報電話詢問。
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據《駐馬店市中心城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中的規定,2020年,我市將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其中一項就是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據悉,根據“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實行“四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有關證明材料可選擇到以下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市第四小學、市第五小學、市第十三小學、市第十四小學、市第十五小學、市第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小學、市第三十二小學、市第三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八小學、市第五十八小學、市第五十九小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小學部、市第十一初級中學、市第十五初級中學、市第十六初級中學、市第十七初級中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市第十九初級中學和開發區高中初中部,初審后由學校上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復核。回鄉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統籌安排。
此外,針對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采取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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