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換土地惹爭議 溫情執行促和解
摘要:劉曉玉 近日,確山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因互換土地引發鄰里互毆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申請人付某和被執行人吳某是一個村的村民,兩家的耕地相鄰。吳某家中建房時,付某以
劉曉玉
近日,確山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因互換土地引發鄰里互毆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
申請人付某和被執行人吳某是一個村的村民,兩家的耕地相鄰。吳某家中建房時,付某以影響種地為由,和吳某互換耕地。耕地互換后,付某耕種時和吳某的母親方某發生爭議。2017年6月7日,吳某和方某以付某告其違法用地為由到付某家中理論,引發雙方相互廝打。廝打中,付某受傷住院。經確山縣公安局處理,認定吳某、方某和付某因故互毆,對吳某、方某、付某各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付某受傷住院,吳某、方某拒不賠償付某損失,付某便將吳某、方某訴至確山縣人民法院,要求吳某、方某賠償其各項損失10334元。
經開庭審理后,確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吳某、方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付某各項損失共計7263元。判決生效后,吳某、方某遲遲未履行義務。無奈,付某向確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期間,執行法官聯合雙方信任的親屬多次做付某和吳某的思想工作。經過近一個月的努力,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吳某向付某支付7263元,此次糾紛一次性解決。次日,吳某將7263元打入確山縣人民法院賬戶。付某在執行法官的協助下辦理了領款手續,順利地拿到了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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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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