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載人發生翻車事故 車主被判擔責七成
摘要: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黃某無償搭乘趙某駕駛的轎車,但在行駛途中意外發生翻車事故,致黃某受傷。經交通事故認定,趙某負全責。事后,黃某將趙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日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黃某無償搭乘趙某駕駛的轎車,但在行駛途中意外發生翻車事故,致黃某受傷。經交通事故認定,趙某負全責。事后,黃某將趙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日,通州法院審結此案,依法認定趙某承擔七成賠償責任,共賠償黃某5.5萬余元。
去年5月24日,黃某在趙某處購買空調,后搭乘趙某的轎車回住處安裝空調。當天下午3點,在京哈高速進京方向,趙某駕駛的轎車單方發生翻車事故,造成黃某受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趙某負全部責任。事后,黃某將趙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決趙某賠償其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和誤工費等經濟損失共計8.5萬余元。
據悉,因此次事故是趙某駕駛車輛單方發生翻車事故造成的車上人員損失,因此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庭審過程中,趙某表示發生交通事故是在安裝空調途中,黃某無償搭載車輛,希望能減少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趙某駕駛車輛單方發生翻車事故,造成乘車人黃某受傷,趙某的行為與黃某的損害之間具備因果關系,故趙某應承擔侵權責任。黃某無償搭乘趙某的事故車輛,且黃某在乘車過程中未系安全帶,可以減輕趙某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趙某承擔本次交通事故70%的賠償責任,共賠償5.5萬余元。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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