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亞飛公司違規收取車輛牌照架費用問題已處理
摘要:李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近期在神州汽貿院內的新車上牌手續辦理點辦理新車上牌手續,期間收取62元費用,經詢問前臺辦理人員答復是牌照架費用,該費用無公示,無發票,因4S店
李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近期在神州汽貿院內的新車上牌手續辦理點辦理新車上牌手續,期間收取62元費用,經詢問前臺辦理人員答復是牌照架費用,該費用無公示,無發票,因4S店已配牌照架,詢問是否能不購買,現場答復不購買不給辦理上牌手續。
市交警支隊回復:交警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辦理車輛上牌,不存在不購買牌照架不給辦理上牌的情況。交警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之規定,對申請機動車登記提交的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進行登記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經調查,收取牌照架費用系神州亞飛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為方便群眾辦理業務,交警部門在神州亞飛公司設置了車管所神州車輛服務點,由該公司提高工作人員協助交警部門配備的服務點工作人員辦理免檢車輛上牌登記業務。交警部門多次要求該公司按照收取標準收取規費,嚴禁違規收費、亂收費行為,嚴禁以交警名義搭車收費。經調查,咨詢人李先生反映的前臺人員系該公司配備的工作人員,其在交警部門服務點工作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索取牌照架費用。現交警支隊車管所已責令神州亞飛公司相關負責人對其工作人員強制收取牌照架費用情況進行整改,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該公司已將此工作人員調離,交警部門已在辦公場所公示收費標準及依據。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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