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匯大廈消防通道被占用搭建門面房正處理
摘要:**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2013年,新百匯大樓開發時,將新百匯大樓與藍天集團公司中間的消防通道占用建售樓部,但該樓盤售完后原售樓部卻未拆除,反而將內部重新裝修,準備
**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2013年,新百匯大樓開發時,將新百匯大樓與藍天集團公司中間的消防通道占用建售樓部,但該樓盤售完后原售樓部卻未拆除,反而將內部重新裝修,準備做門面房出租。
驛城區政府回復:經調查,群眾所反映建筑使用鋼槽搭建,位于解放路新百匯大廈與藍天大廈中間,隸屬新百匯大樓,是駐馬店市隆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售樓部,現已出租,裝修為驛城區谷鵬麻鴨面(正在裝修中),針對其占用消防通道問題,區消防大隊對其下達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驛公消即字〔2016〕第0937號),責令其停止對該建筑繼續進行裝修。區綜合執法局及其所屬轄區人民街辦事處對其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其負責人不同意在通知書上簽字,由人民街辦事處現場代簽。如到期商戶不自行拆除,人民街辦事處及區綜合執法局將組織拆除行動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