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年度補償30萬元封頂可二次報銷
摘要:新農合大病保險新政策年度補償30萬元封頂合規自付費用超1.5萬元可二次報銷 □晚報記者 王慧玲 袁 敏 本報訊 昨日,市民郭先生致電本報,咨詢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新
新農合大病保險新政策
年度補償30萬元封頂
合規自付費用超1.5萬元可二次報銷
□晚報記者 王慧玲 袁 敏
本報訊 昨日,市民
新農合大病保險針對參合農民
據市衛計委農衛科劉科長介紹,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是在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給予進一步補償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有益補充。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于去年10月正式啟動,各縣區正在開展這項工作。
劉科長稱,這一政策是針對我市參合農民的。大病保險最低享受50%、最高享受65%的報銷比例。大病不是指的病種,是按照費用劃分的,只要你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的合規費用超過1.5萬元,就可享受二次報銷。
大病保險年度補償30萬元封頂
據了解,參合人員在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新農合累計補償后,對個人合規自付醫療費用1.5萬元以上部分,實行分段補償。其中,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補償,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補償。年度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
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后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年度內,參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參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起付線以上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只參加一次大病保險補償,當次剩余費用不重復參與補償計算。
在區行政服務大廳辦理補償手續
驛城區農合辦王主任稱,經過多方籌備,驛城區新農合大病保險服務網點于
據初步統計,驛城區符合大病保險補償的人員有600多人。
王主任提醒,驛城區參合患者在2014年住院,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未能及時進行補償費用結算的,請于
王主任說,辦理手續時,請帶上患者的身份證、農合本、銀行卡。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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