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簡章
摘要: 根據市委組織部《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方案》的要求,2009年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選聘1940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具體選聘事宜如下: 一、選聘名額
根據市委組織部《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方案》的要求,2009年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選聘1940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具體選聘事宜如下:
一、選聘名額和對象
全市今年共選聘1940名,其中中組部分配名額80名,市委組織部選聘1860名。各縣區具體分配名額附后。
選聘對象為:
1.30周歲(
2.參加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團省委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等活動的高校畢業生,本人志愿且具備選聘基本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 二、選聘對象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會干部可優先錄取。
3.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4.身體健康。
5.具有河南省戶籍。
三、選聘結構要求
中組部分配的選聘名額全日制本科學歷和黨員比例分別達100%,市選聘名額全日制本科學歷比例占80%,全日制大專學歷比例占20%。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安排,各縣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實施。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體檢、考察、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進行。選聘工作從2009年8月中旬開始,9月底結束。
1.報名、資格審查(
2.筆試(
3.面試(
4.體檢、考察(
5.確定擬選聘對象、公示(
6.下發聘書(
7.培訓上崗(
五、政策措施
(一)任職
1.被確定為中組部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原則上分配到不是省扶貧開發重點村的市、縣區新農村示范村;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分配到省扶貧開發重點村和其他村。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干部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或書記助理;是預備黨員和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或副書記;女大學生村干部可擔任村婦代會負責人。
2.經實際工作鍛煉、考察特別優秀、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副書記,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選舉為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
(二)待遇
1.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為3年。中組部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每人每年補助10000元,一次性安置費2000元,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市里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大專生每人每月7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一次性安置費1000元。
2.中組部和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在村任職期間,可參照鄉鎮、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醫療、人身意外傷害),所需資金由縣區負責解決。
3.在村任職滿3年后經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的,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全額免除,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財政按4:4:2比例承擔。具體償還辦法依據省規定執行。
(三)激勵機制
1.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2.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我省縣級及以上機關公務員的,給予總分加5分,參加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5分,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3.在村任職2年以上,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其工資按所任職務、所聘崗位,比照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5.對任職滿3年并且特別優秀的大學生村干部,可以通過一定程序提拔為鄉鎮領導干部。
6.在村工作時間計算工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與今后任職單位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限合并。
7.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其在村工作的時間為農村或基層服務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審和聘任。
8.戶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縣區人才服務中心。
9.大學生村干部自主創業,農村創業基金可提供小額貸款擔保和資金支持,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期限2年,到期后最長可延期2年。到鄉鎮、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評定職稱時外語和計算機免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2009年度大學生村干部選聘名額分配表
駐馬店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辦公室
2009年度大學生村干部選聘名額分配表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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