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從“權利清單”展望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前景
摘要: 日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這是我國制定的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透過這份1.8萬字的人權發展頂層設計,人們從中看到了中國人權事業的巨大進步,更看
日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這是我國制定的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透過這份1.8萬字的人權發展頂層設計,人們從中看到了中國人權事業的巨大進步,更看到了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人權前景。
2009年,我國制定實施第一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有了國家制度層面的體現,用制度推動人權發展,中國人權事業由此進入了新階段。近年來,從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從9年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到農村地區免費午餐的推行,從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公民的權利保障基礎不斷夯實,個體全面發展空間不斷拓展。從人權發展的視野看,人的命運的改變和尊嚴的提高是中國社會最深刻的變化。新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既是對已取得進步和成就的鞏固,更是在以人為本基點上持續全面推進人權事業的再出發。
首先,第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現實針對性更加凸顯,更加注重對人民群眾期待的回應積極改善民生,關注社會轉型期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權利與利益問題,保證社會成員平等地參與和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這突出地表現在,計劃不僅正視民生熱點、權利保障難點等挑戰,而且以之作為人權改善的突破口、權利發展的生長點,彰顯了正視問題、穩妥推進的務實態度。
比如,食品安全問題一直讓全社會揪心,行動計劃沒有回避,而是將之作為保障公民健康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了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健全食品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完善快速查處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等一系列對癥下藥的治理思路,為百姓餐桌安全帶來了新的希望。又比如,計劃及時吸收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成果,將“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和“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作為保障公民人身權利的硬杠杠,以杜絕刑訊逼供和采用非法方式收集證據的現象。
其次,第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操作性更加完善。與第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相比,新計劃一大突出特點是緊密結合“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制定了一些指標性、可評估的內容,更具操作性。這表明計劃不是止于理念宣示,而是將目光投射到人權發展的現實,對接人民群眾的更高期待,表現了勇于擔當、積極負責的實踐理性。
有了年均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2015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城鎮職工和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3.57億人、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全國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達到99%等約束性指標,公民的就業權利、基本生活水準權利、社會保障權利、健康權利、文化權利等變得真實可感,改善的預期也更加明確。從實施角度來看,這種權利指標體系的設置,利于各項目標和任務的落實、檢查和評估。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新增了“實施和監督”一章,注重發揮社會組織在人權保障中的建設性作用,鼓勵新聞媒體在《行動計劃》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更是為計劃的有效執行注入了更多社會推動力。
從現實觀照到發展指標,覆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生態等各領域,保障包括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謀劃就業、醫療、教育、住房、文化、公民參與等各個領域,對老百姓來說,第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一份實實在在的權利保障清單;對政府部門來說,這又是莊嚴的權利保障承諾書、人權發展路線圖。行動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正如其導言所指出的,促進社會更加公正、和諧,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努力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生活得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這樣的人權發展前景令人振奮,但關鍵在于落實。面對最大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國情,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突出問題,中國的人權事業發展還面臨諸多挑戰,更加需要各部門、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通力協作、攻堅克難,把藍圖化為現實,用權利清單的逐步兌現,為億萬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斷提供前行力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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