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地盤豈能亂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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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國富 5月21日,市民彭先生向本報反映,在駐馬店世紀廣場,有人“圈地”開辦露天歌舞廳。(5月23日《天中晚報》)其實,圈占公共場所地盤、為自己掙錢的現象很普遍,只不過這個“圈地&rdquo
□康國富
5月21日,市民彭先生向本報反映,在駐馬店世紀廣場,有人“圈地”開辦露天歌舞廳。(5月23日《天中晚報》)
其實,圈占公共場所地盤、為自己掙錢的現象很普遍,只不過這個“圈地”辦露天舞廳的行為更囂張一些罷了。君不見,早些年在市區的世紀廣場、天中廣場內,一些進行輪滑培訓、拉丁舞培訓的不都是這樣嗎?他們不同于“露天舞廳”的是,少了“院墻”,屬于“隱形圈地”。如今,很多人具有“毒特”的商業眼光,只要是社會公共資源,游客比較多、市民喜歡去的地方,他們都會動用一切關系去圈占,越熱鬧的地方越容易被圈占。我不敢說,這被圈占的公共場地是管理者出租給商家的,但至少也是管理者默許的。舉個例子,哪位敢不經廣場管理者允許拉冰柜進入世紀廣場賣雪糕?估計要不了20分鐘,就會被廣場管理者攆出去。至于那個開辦露天舞廳的人咋有那么大的本事,這個我不明說,你懂的。
市民說得很有道理,“假如人人都效仿這個露天舞廳,廣場就不像廣場了。”世紀廣場、天中廣場是老百姓用于休閑、娛樂的公共場所,豈能被隨意侵占?市民原本帶著一份很好的心情來到廣場游玩,但到了之后發現需要掏錢,那他的情緒就會受到影響,也就是影響了他作為一個公民應當享受到的權益。
市民不舒心了,管理者能安心嗎?所以,圈占廣場掙錢者,你們還是死心吧。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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