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太“水”,還是管理者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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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伊 迪 從今年1月底到現在,驛城區沙河店鎮萬莊村趙莊村4戶村民田里的麥苗就一直浸泡在水里,原因是麥田下面的供水管道破裂了。村民發現這一情況后反映給了村干部,村干部又向上反映,但一直沒人維修管道。
□伊 迪
從今年1月底到現在,驛城區沙河店鎮萬莊村趙莊村4戶村民田里的麥苗就一直浸泡在水里,原因是麥田下面的供水管道破裂了。村民發現這一情況后反映給了村干部,村干部又向上反映,但一直沒人維修管道。如今,一些麥苗已被淹死,村民們十分苦惱。(昨日《天中晚報》)
供水管道破裂,一般來說,隨之而來的是搶修。報道中供水管道破裂,不僅不見搶修,連維修都沒有。究其原因,大概是因為這條供水管道屬于自來水原水管道,不是自來水供水管道,即便破裂了也對供水產生不了大的影響。是這個原因也好,不是這個原因也好,結果是,4戶村民遭了殃。那么我們就有必要問一問,負責維修這條供水管道的單位,有沒有相應的管理(包括維修)措施?如果沒有,那是如何管理的?如果有,那措施豈不是成了一紙空文?管理措施無論有沒有,從管理這方面來看,有關單位對供水管道的管理夠“水”的。
當然,管理措施也許是有的,那么我們就有必要再問一句:為什么不落實?是不是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落實的心思?是不是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落實的能力?是不是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被追責的壓力?是也好,不是也罷,事實是,有關管理人員沒有盡到責任。如此說來,有關管理人員也夠“水”的。
農民一年種兩季莊稼,重要的一季是麥子,如今4戶村民田里的一些麥苗已被“水刑”折磨至死,我們的心能不感到酸楚?群眾利益無小事,這個口號喊了很多年,難道不是喊給供水管道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員聽的?相關的單位和人員,如果還有一點兒責任心,最好拿出點兒“干貨”來,別讓自己再“水”下去了。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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