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中華”藝術代表團赴越南演出交流
摘要:代表團在河內還劍湖劇院舉辦兩場文藝演出,通過舞蹈、器樂、歌曲等藝術形式,生動講述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描繪中華民族同各國人民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美好愿景。兩國藝術家同臺演出,展現中越山水相連、命運與共的友好情誼。??期間,代表團還與越南民族宗教部開展工作交流。
新華網河內8月7日電(記者 鄒學冕 胡佳麗)為慶祝中越建交75周年暨“中越人文交流年”,國家民委組派“多彩中華”藝術代表團近期赴越南演出交流。
8月3日,代表團在河內還劍湖劇院舉辦文藝演出。阮芳銀 攝
活動由國家民委國際交流司和中央民族歌舞團承辦。代表團在河內還劍湖劇院舉辦兩場文藝演出,通過舞蹈、器樂、歌曲等藝術形式,生動講述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描繪中華民族同各國人民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美好愿景。兩國藝術家同臺演出,展現中越山水相連、命運與共的友好情誼。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杜文戰等越南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國駐越南大使何煒,越南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越南民眾約1500人觀看演出。越方對演出的組織籌備和藝術家們的精湛表演予以高度評價。
期間,代表團還與越南民族宗教部開展工作交流。
責任編輯: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