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四批驛城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公示
摘要:如無異議,公示期滿,我局將按程序開展后續工作。com 附件:第四批驛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駐馬店市驛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第四批驛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共計30項)
按照非遺法規定的評審條件、程序和相關標準,為進一步推動驛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建設,驛城區文化和旅游局組織開展第四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項目名錄申報和評審工作。經推薦申報、專家評審、實地調研等程序,擬確定卞氏野生葡萄酒釀造技藝、李氏傳統手工裝裱等30項非遺項目為驛城區第四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現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20天(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3日止)。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以來函、來電等方式進行實名反映,同時提供具體理由和依據,以便核實查證,逾期不予受理。如無異議,公示期滿,我局將按程序開展后續工作。
受理單位:駐馬店市驛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通訊地址:駐馬店市解放路1163號 驛城區政府1號樓4樓西
聯系電話:0396-2828367
電子郵箱:ycqwhj@126.com
附件:第四批驛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駐馬店市驛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第四批驛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共計30項)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