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進一步優化“科技貸”業務
摘要:河南省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科技企業均可在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線服務平臺申請“科技貸”業務,合作銀行對提出融資申請的科技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和審核工作后進行備案,受托管理機構形式審查后予以確認并納入“科技貸”業務管理后,合作銀行發放貸款。
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獲悉,近日,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修訂《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貸”業務實施方案》并印發,旨在進一步優化我省科技金融“科技貸”業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改善科技創新的融資環境,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提質增效,推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該《實施方案》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貸”業務實施方案》(豫科金〔2021〕11號)同時廢止?!秾嵤┓桨浮穲猿?ldquo;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原則,以助推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為導向,鼓勵和帶動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與科技型企業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體系,提升服務科技企業的專業能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實施方案》明確了多項主要任務。在建立政銀合作共擔機制方面,設立科技信貸準備金,實行專戶(或專賬)管理,用于“科技貸”業務損失補償等。“科技貸”業務受托管理機構負責科技信貸準備金的日常管理,每年動態調整各合作銀行準備金額度??萍夹刨J準備金對合作銀行開展的“科技貸”業務發生的實際損失給予不超過80%的損失補償,每家銀行每年不超過“科技貸”上一年度貸款余額的2%,且每家銀行每一年度補償合計不超過1000萬元。
在建立管理服務體系方面,委托河南省科研平臺服務中心作為“科技貸”業務受托管理機構,負責“科技貸”業務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與合作銀行簽署業務合作協議,對合作銀行進行績效評價;負責“科技貸”業務申請受理、備案、交流培訓、政策宣傳和統計分析等。擇優確定合作銀行,合作銀行應按照本方案及相關約定,給予“科技貸”業務專項信貸規模,安排專門機構、專職審批人員和專業團隊辦理“科技貸”業務,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科技貸”業務融資申請、備案確認環節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業務流程包括融資申請、盡調審核、備案確認、貸后管理、損失補償等環節。河南省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科技企業均可在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線服務平臺申請“科技貸”業務,合作銀行對提出融資申請的科技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和審核工作后進行備案,受托管理機構形式審查后予以確認并納入“科技貸”業務管理后,合作銀行發放貸款。貸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兩個月以上或法院已受理起訴的,合作銀行可向受托管理機構提出損失補償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保障措施方面,《實施方案》明確,強化組織實施和政策協同,多部門共同加強信息共享和政策協同,持續拓展深化與合作銀行的戰略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機制,為全省科技創新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開展績效評價及獎懲,受托管理機構每年對合作銀行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聯合通報,對績效評價較差的合作銀行給予相應處理;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對于發生損失的“科技貸”業務,相關人員按照本方案及有關細則履行工作職責,在監督檢查中未發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不予追究責任;建立違法違規處罰機制,涉及科研誠信嚴重失信的主體名單,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者 安欣欣)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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