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擬規范兒童手表 多項措施保護個人信息
摘要: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要求從八個方面保證產品的安全性,提出兒童智能手表應制定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并在兒童智能手表操作系統或兒童智能手表管理端相關界面公開展示,手表不可向應用程序默認開放麥克風、攝像頭、定位等權限等。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電 (記者 劉育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5月14日在官網公開征求對《兒童手表安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標準對電池安全、網絡安全、網絡沉迷防治、付費管控等多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在網絡安全部分提出手表不可預置生成式語音問答應用程序。
根據定義,兒童手表指供3周歲及以上,14周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手表。兒童智能手表為具備信息處理如通話、定位等功能,且滿足兒童特定需求的兒童手表。
該標準編制說明指出,考慮到消費者對兒童智能手表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關注度高,產品存在可能的非法竊聽、信息泄漏等信息安全隱患,在標準中規定了信息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內容安全的要求。
其中,信息安全要求從六個方面保證產品的安全性,要求手表具備應用程序或安裝程序的安全管理機制,可以識別防范惡意程序被預置或安裝等。
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要求從八個方面保證產品的安全性,提出兒童智能手表應制定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并在兒童智能手表操作系統或兒童智能手表管理端相關界面公開展示,手表不可向應用程序默認開放麥克風、攝像頭、定位等權限等。
內容安全要求從十個方面保證產品的安全性,提出手表要建立兒童專屬內容池,手表不可預置生成式語音問答應用程序等。
該標準還在生物特征識別方面做出規定,要求已注冊用戶可以注銷該功能,還要求手表具備防假體呈現攻擊檢測功能,通過呈現攻擊檢測,為使用生物特征識別技術進行身份驗證的手表提供安全保障。(完)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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