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發文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摘要: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外包給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
記者昨日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印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對涉企行政檢查進行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意見》明確,要確保涉企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外包給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
《意見》要求,加強行政檢查統籌,防止重復檢查、多頭檢查。推行“綜合查一次”,加快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推行簡單事項“一表通查”,根據“綜合監管一件事”等改革要求,梳理歸并行政檢查事項,形成一張綜合性檢查表單,明確一致的檢查標準,做到一表覆蓋,由一個或者多個行政執法機關的一組檢查人員完成檢查。推動行政執法機關檢查數據通過省大數據平臺“一網通享”,實現檢查結果互認共用。
《意見》指出,要規范入企檢查程序,杜絕隨意檢查。加快推行“掃碼入企”,將行政檢查主體、人員、內容、結果等數據實時上傳至信息系統。嚴格控制專項檢查,避免走過場、運動式檢查。
嚴肅責任追究,加大對亂檢查的查處力度。(記者 袁帥)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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