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法院收到新年第一面錦旗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朱可萱)“張法官,謝謝您,您真是一心為民的好法官。”新年開工第一天,幾位當事人滿懷感激地來到西平縣人民法院,將一面印有“排憂解難暖人心、為民辦事好法官”的錦旗送到了民一庭庭長張勇手中。
這是一起占有物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張某在2011年10月與第三人常某達成合意,常某將自己2009年在西平某公司購買的房屋(已付全款未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轉讓給張某,并出具轉讓證明,2022年8月,西平某公司在未經張某同意下,將房屋售予其他人,張某發現后,與西平某公司進行理論未果,遂訴至西平縣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第三人常某于2011年10月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原告張某,并將涉案房屋買賣收據、商品房銷售協議、房屋鑰匙交付給原告張某,同時向原告張某出具了轉讓證明,足以證明雙方已經成立房屋買賣合同法律關系,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在原告張某已向第三人常某支付購房款并取得涉案房屋鑰匙后,原告張某已合法占有該房屋,對房屋享有合法占有權。被告西平某公司在明知該房屋已經出售情況下將涉案房屋再次出售給他人,且已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手續,導致原告張某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侵害了原告張某合法占有權益,應承擔賠償責任。承辦法官張勇通過組織雙方會談、質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靈活運用裁判權對案件進行處理,判決由西平某公司賠償原告張某經濟損失384100元。宣判后,為敦促被告盡早履行義務,促使矛盾真正化解,承辦法官張勇多次聯系被告,闡明利害關系,使得被告西平某公司態度松動,一次性履行賠償金額,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為感謝張勇法官的盡心盡責,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錦旗,不僅僅表達了對法官的感激之情,更道出老百姓對公平正義的渴望。今后,西平縣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服務宗旨,扎扎實實辦好手中的每一個案件,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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