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萬華翼)近期,有群眾致電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其是市區雪松大道某小區業主,2023年3月22日安裝自閉閥時繳納200元并未告知有相關補貼政策,現咨詢自閉閥補貼政策何時出臺,是否可以按照相關補貼進行退還差價,希望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并回復來電人。

豫南燃氣經營管理部接到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轉派的工單后,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及時調查。根據《駐馬店市燃氣居民用戶安全裝置加裝實施方案》(駐燃〔2023〕21號)第四章第三條規定:既有通氣管道燃氣用戶應于2023年10月30日前加裝燃氣安全保護裝置,自閉閥和2米內金屬軟管所需費用240元,由燃氣企業和用戶按照4:6比例共同承擔,即燃氣企業承擔96元、用戶承擔144元。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群體所需費用由燃氣企業和用戶按照7:3比例共同承擔,即燃氣企業承擔168元、用戶承擔72元。金屬軟管超出2米以外部分的費用由用戶按照市場價格承擔。既有通氣管道燃氣用戶于2023年10月30日之后加裝的,所需費用由燃氣居民用戶全部承擔。燃氣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接收到駐馬店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的《駐馬店市燃氣居民用戶安全裝置加裝實施方案》,并立即按照文件要求開始執行。該業主是在3月22日加裝的自閉閥,不符合規定時限,故不能享受政策優惠。

豫南燃氣經營管理部已向來電人及時解釋相關文件,來電人表示理解。

經回訪,來電人對答復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