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夢·大國工匠篇丨88歲“繡娘”工于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汴繡” 繡出《清明上河圖》被國家博物館收藏
摘要:為了能把作品繡好,王素花首先帶領專項小組沿街串戶,收集老的繡片,從中細心琢磨傳統針法。 為此,建廠伊始,王素花就開辦了刺繡技術培訓學校。王素花 她親自為學員上課,手把手地教,將自己幾十年積累的宋繡理論知識和針法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學員。
編者按:為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勤于創造、勇于奮斗、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近日,由河南省總工會、河南省委網信辦聯合舉辦的2022河南省“中國夢·大國工匠篇”大型主題宣傳活動啟動。今年的活動將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圍繞大國工匠的煉成、工匠的魅力與勞動之美、工匠精神的傳承等展開采訪報道。即日起,大河網推出相關系列報道。
大河網記者 宋向樂
一件汴繡作品,得經過選料、扎制、上繃子、上漿子、上圖、描摹、配線、繡制、整理等十幾道工序。“選料,得根據所繡作品選擇緞料顏色、規格,還不能有細微的瑕疵;上繃子,就是把要繡的緞料固定在繃架上,根據作品尺寸大小選擇合適的繃子,要松緊適度、使緞面平直……”王素花說,要使繡品達到平、齊、光、亮、凈的要求,每道工序都得精細入微、做到完美,這得靠長年的經驗積累和每時每刻的精心琢磨。
正在創作汴繡的王素花
汴繡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也稱“宋繡”,是流行于河南開封一帶的傳統刺繡藝術,因產生于北宋都城汴京而得名。
北宋時期汴京刺繡業興盛,已達到較高的技藝水平,故《東京夢華錄》中有“金碧相射,錦繡交輝” 之譽。
宋欽宗靖康二年 (1127年),金兵攻破開封,宋室南遷,后復值兵禍水患,開封城市經濟一蹶不振,刺繡業逐漸衰落。
新中國成立后,幾代汴繡藝人努力發掘整理宋代刺繡技藝并借鑒蘇繡、湘繡等其他繡種的長處,總結出 36種汴繡針法,使汴繡工藝日臻完善,同時也精于摹繡名畫。其繡作形象逼真傳神,針法嚴謹工致,是難得的藝術精品。
1935年,王素花出生在河南省封丘縣的農村家庭。受長輩的熏陶和影響,王素花自小就喜愛汴繡。1957年,她入職開封汴繡廠。
王素花的作品
1958年,王素花接到繡出《清明上河圖》的任務。為了能把作品繡好,王素花首先帶領專項小組沿街串戶,收集老的繡片,從中細心琢磨傳統針法。同時,她一有空就到鄉下,觀察毛驢的毛色、耕牛的形態、駱駝的習性;多次跑到黃河邊,到大船上體驗生活,看纖繩有幾股、船工怎樣盤繩;只要看到樹上有鳥窩,就要仰頭看上一陣子,看它的結構、材料、色澤。
之后,她又到北京看了《清明上河圖》真跡。邊看邊琢磨邊念叨著:“小毛驢,白肚臍兒,悠針繡,可傳神兒;烏鴉窩,柴草多,交叉繡,有鳥落……”
回到廠里,她就帶著姐妹們反復試驗,創出了十幾種新的針法,又結合傳統針法,繡制出《清明上河圖》,并被國家博物館收藏。
針法有數,藝無止境。幾十年來,王素花心不離繡、針不離手、手不離線,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刺繡風格。
“色彩淡雅、工藝精細、層次分明、生動逼真,這是我對每幅繡品的基本要求。”王素花指著剛繡制的張大千的《寫意蓮花》說,達到基本要求不是很難,難的是要看懂原作,巧用針法、賦予它新的藝術生命力。“你看,這蓮花的葉子,用蒙針繡,重在寫意;這朵蓮花,用悠針繡,看著花瓣都鼓了起來,突出了寫實效果。虛實結合,就豐富了原作的意蘊。”
“這是幾年前繡的《千里江山圖》長卷,央視虎年春晚舞臺上,舞蹈詩劇‘《只此青綠》——舞繪《千里江山圖》’選段驚艷亮相,我可高興了,趁著熱勁再繡幾幅《千里江山圖》局部小品。”
1990年創立素花宋繡工藝有限公司時王素花說:“黨和政府培養了我這么多年,又給了我那么多的榮譽,自己還沒來得及報答,宋繡就是我的生命,我要用自己掌握的技藝回報社會。”
為此,建廠伊始,王素花就開辦了刺繡技術培訓學校。懷著報答人民的樸素理念,她把招生對象定位在貧困地區貧困戶女孩和城市下崗女工,包吃包住免費培訓。
王素花
她親自為學員上課,手把手地教,將自己幾十年積累的宋繡理論知識和針法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學員。
生活上,王素花將每個學員都視為自己的孩子,關懷備至,深得學員們的尊敬和愛戴。
2002年,一名農村繡工向王素花講述了他們村一個殘疾姑娘因家境貧窮求業無門幾欲自殺的事情,問能不能也讓她來廠學習技術。王素花當即對這名繡工說:“明天就讓她來吧,我親自教。”
就這樣,王素花的培訓對象又新增加了殘疾人學員,并規定,只要手眼健全,都可免費學習技術。
王素花長期以來對殘疾人關心和熱愛,贏得了社會的普遍尊重,2010年她被評為河南省十大愛心人物。2013年11月,經過群眾推薦、資格審查、媒體公示、投票評選、綜合評定等程序,王素花被評選為第四屆河南省道德模范。2012年入選“中國好人榜”。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