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藥常識
日常生活中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安全用藥常識,大家一定要知道。
一、用藥前需仔細與醫生或藥師進行溝通,將所患或者曾經患過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療方案告知醫生,包括正在使用的所有藥品(西藥、中藥、保健品)。這樣醫生才能全面的了解患者的身體情況,給予最佳的治療措施。
二、藥盒包裝上有OTC標記的藥品為“非處方藥”,相對安全,可自行在藥店購買,依據說明書使用。無OTC標記的藥品請依據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切勿自行用藥。
三、一般來說,如果曾經對某種藥物過敏,是不能再使用這個藥的。過敏的癥狀包括如皮膚出疹子;發癢;呼吸急促;咳嗽;臉、嘴唇、舌頭或喉嚨腫脹等。用藥前應該將個人曾經對藥物或食物過敏的情況告知醫生。
四、用藥前需要確認給藥方法和給藥途徑。不當使用可能造成無效或中毒等不良后果。
五、需要嚴格按照說明書或醫生處方中的劑量使用,超量可能引起中毒,減量則可能減弱療效甚至貽誤病情。
六、兒童因為發育不完全的原因,對藥品的反應與大人不同,故通常用藥劑量也與成人存在差異,請不要按照成人劑量給兒童用藥。
七、服用片劑或膠囊時,請用適量清水送服,勿干吞、干咽。服藥后15分鐘內不要躺下,以免藥物停留在食管,造成食管灼傷。
八、當忘記了用藥的情況時,除非有其他建議,請在記起的時候盡快用藥。但如果已經接近下一次的用藥時間,請跳過這次用藥。切記不可服用雙倍劑量!
九、如懷疑用藥過量,請立即就醫,過量的癥狀與副作用相似。如患者已昏迷或暫停呼吸,請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十、妥善保管自己的藥品,不要將自己的藥品給予其他人使用。
十一、將藥品放在兒童和寵物接觸不到的地方保存。
十二、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在藥品包裝盒上)。當發現藥品已經過期或者出現變色、變形,或出現不正常的氣味,請立即丟棄。不要沖入水池或廁所,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駐馬店市第二人民醫院 宋艷寧
責任編輯:高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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