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田久)近日,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到一市民電話,反映其2022年10月8日前往市區興業大道與北泉路交叉口東南角“中東石化”加油150元,從2022年5月起一直在該加油站加油,累計消費3000元左右,向工作人員索要發票,工作人員告知因其沒有收據無法開具發票。該訴求人認為不合理,其手機上有每次的付款記錄可以作證,希望相關部門調查外理并協助開具發票。

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立即聯系市稅務局。驛城區東風稅務分局接到熱線工單后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調查。

經與訴求人和加油站負責人核實,訴求人于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8日在被舉報商家加92號燃油,累計支付了2650元,后因需要發票,被舉報商家以要收據為由未開具。后經協商,加油站于2022年10月11日給訴求人開具了金額2650元的發票。

驛城區東風稅務分局根據了解到的情況,及時對該加油站宣傳發票政策,使其認識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無論購買方是否索要發票都要給予開具發票。

隨后,驛城區東風稅務分局對該加油站進行了處罰。訴求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