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樸槿惠終審被判20年有期徒刑
樸槿惠此前在干涉國會選舉案中獲刑2年,加上本次判決刑期,須累計服刑22年,刑期從2019年4月17日算起。
韓國大法院當天還判處樸槿惠繳納罰金180億韓元(約合1億元人民幣),并追繳35億韓元(約合2074萬元人民幣)。
韓國司法系統采取三審終審制。“親信干政”案和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在一審和二審中曾分開審理,后又合并重審。此次終審判決,維持了2020年7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審重審判決。
2017年3月10日,韓國憲法法院通過了針對時任總統樸槿惠的彈劾案,樸槿惠被彈劾罷免,失去司法豁免權。同月31日,法院批準逮捕樸槿惠,她隨后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此后,檢方以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違反選舉法和違反國家情報機構相關法規等不同罪名起訴樸槿惠。2019年4月17日,樸槿惠開始服刑。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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