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區四部門聯合整治規范電動車秩序
摘要:對掛牌服務點覆蓋不全、掛牌工作進展緩慢、轄區電動車銷售商店仍在售賣非標電動車和非法加裝設施、路面未掛牌、加蓬改裝電動車查糾不力等突出問題整治成效不明顯的,將予以進行通報批評。
駐馬店網訊 (記者 熊國森)為充分保障市區群眾的出行安全,減少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自11月6日開始以來,驛城區交通、城管、市場監管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四部門聯合開展了市中心城區
電動車秩序整治專項活動,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
根據《駐馬店市依法整治規范中心城區電動車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集中整治階段相關要求,驛城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在轄區內各設立1個聯合執法隊,每個聯合執法隊由10名執法隊員組成;其中交警4人,其余人員由各區交通、城管、市場監管、辦事處等人員組成。
整治重點包括:未懸掛號牌和未拆除加蓬改裝改型的電動車,非法營運電動車,銷售非標電動車、銷售蓬布等電動車加裝設施,電動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 亂停亂放、違法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

各聯合執法隊采取定點查糾與巡邏發現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在小區門口、不影響交通的次干道等地點,在交通平峰等時段,積極勸導未懸掛號牌和未拆除加蓬改裝改型的電動車車主主動懸掛號牌和自行拆除電動車加裝設施。

為保證此次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各區政府加強了對聯合執法隊的領導,并在車輛、人員、資金等方面給于充分的保障, 組建精干聯合執法隊伍,按照集中整治階段要求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各區聯合執法隊執法人員工作中堅持民生和服務導向,堅持人性化管理理念,注意策略和方法,依規辦事,嚴肅紀律,做到既嚴格公正執法,又體現柔性管理特征;因時、因地、因情靈活機動執法,堅決杜絕粗暴執法,避免造成大的執法糾紛。
各區聯合執法隊在執法活動中,利用宣傳車輛不間斷播放市電動車秩序整治辦統一錄制的宣傳資料;聯合執法人員要通過向無牌電動車主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方法,教育引導群眾主動拆除電動車加裝改裝設施,并盡快掛牌;在轄區所有小區門口張貼市政府《通告》,放置電動車整治宣傳展板;邀請了媒體記者隨隊現場報道,對拒不配合的電動車主予以公開曝光,形成濃厚的整治宣傳輿論氛圍;同時積極做好輿情應對和信訪維穩工作。
各級政府根據轄區面積和人口科學合理增設掛牌服務點,在轄區每個小區、單位、企業、村莊設置掛牌服務點,加快掛牌進度;同時,加強出入管理,切實做到未懸掛號牌和未恢復出廠設置的電動車不得進出小區、單位、企業、村莊,切實加強源頭出入管控。
為保證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秩序整頓領導小組將抽調公安、交通、城管、市場監管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各區聯合執法隊工作開展情況予以督導檢查;對掛牌服務點覆蓋不全、掛牌工作進展緩慢、轄區電動車銷售商店仍在售賣非標電動車和非法加裝設施、路面未掛牌、加蓬改裝電動車查糾不力等突出問題整治成效不明顯的,將予以進行通報批評。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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