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通報(二)
摘要:58、文化宮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63、團委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占道經營現象。66、農行、商務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護城河路步行街路段違規停車、占道情況嚴重;67、柏亭街道負責路段:嫘祖文化苑路段路北無創文公益廣告;
根據西平縣深化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推進會會議要求,縣四城聯創辦、文明辦組織督導組10月13日對城區市容環境、交通秩序、主次干道、暗訪點位、窗口單位、路段執勤等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點位督查情況
各點位行動不一,未嚴格按照點位工作標準和測評要求及責任分工開展工作,普遍存在創文公益廣告類別少、數量少的問題,沒有對照任務清單逐項落實。具體督查情況如下:
1、老喜盈門:門口廣場電動車停放雜亂;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公益廣告;無2020年第二季度誠信“紅黑榜”發布內容。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2、新大新:公益廣告較少;無無障礙衛生間;無母嬰室;門口南墻“牛皮癬”明顯;門口廣場煙蒂較多。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3、御都匯國貿:公益廣告較少;無一米線提示標識;無誠信經營創建活動宣傳欄以及2020年第二季度誠信“紅黑榜”發布內容。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4、新喜盈門:公益廣告較少;無誠信經營創建活動宣傳欄以及2020年第二季度誠信“紅黑榜”發布內容;無衛生間指示牌;一樓無障礙衛生間無法使用。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5、南城河公園:無公益廣告;部分垃圾箱損壞,河面長滿水草,護欄銹跡斑斑;公共座椅老舊;無無障礙衛生間;健身器材損壞較為嚴重;公園門球場北側墻面破舊,無遮擋;志愿者服務站無人。責任單位:城管局。
6、名門學府廣場:建筑圍擋無創文公益廣告。責任單位:住建局。
二、各路段長單位執勤情況
各路段長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安排布置,執勤人員不在崗或人數不足、執勤人員沒有落實“門前三包”職責、路段沿線創文氛圍不濃等現象普遍存在。具體督查情況如下:
1、進修學校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聊天),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機動車停放人行車道,有占道經營現象。
2、衛健體委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機動車停放人行車道,有占道經營現象;創文公益廣告少,有店外經營現象。
3、應急管理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軟體條幅仍存在。
4、文廣旅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聊天),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機動車停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5、農業農村局(原農機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6、法院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聊天),執勤點在法院門口,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7、稅務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門前軟體標語多。
8、中醫院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醫院門前有流動攤販。
9、第五中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學校門前有流動攤販,創文公益廣告少。
10、檢察院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大門口西邊有垃圾露天堆放,創文公益廣告少。
11、移動公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圍擋無創文公益廣告,路邊雜草多,有占道經營現象。
12、第八中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無創文公益廣告,路邊有雜草。
13、市場監管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路南圍檔無創文公益廣告。
14、財政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15、自然資源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審計局門口有軟體標語。
16、審計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超市門前車輛擺放不規范。
17、楊莊高中負責路段:執勤人員1人,沒穿服裝,三陶高考門前車輛擺放不規范,創文公益廣告少。
18、職教中心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19、交警大隊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無創文公益廣告。
20、農業農村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環境差。
21、市場監管局負責路段(原工商局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22、文化館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23、新華書店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桌子,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24、網通公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桌子,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25、柏城派出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26、黨校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桌子。
27、環保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創文公益廣告少。
28、婦幼保健院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創文公益廣告少。
29、公路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1人,坐在屋里,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30、文成中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學校門口有流動攤販。
31、第三小學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32、司法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3人,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33、第三中學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有占道經營現象。
34、交通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4人,副職在崗,
35、建行負責路段:執勤人員3人,存在玩手機現象,
36、水利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
37、農發行負責路段:執勤人員1人。
38、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1人。
39、煙草局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有占道經營現象。
40、人行負責路段:執勤人員2人,有占道經營現象。
41、組織部負責路段:執勤人員1人,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42、檔案館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43、統計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所負責路段車輛擺放不規范。
44、人險公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45、工行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46、縣醫院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門口流動攤販較多。
47、飛達糧油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48、疾控中心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宣傳氛圍差。
49、第三糧庫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50、圖書館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51、車站糧庫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52、中國電信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占道經營現象。
53、火車站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存在黑車拉客情況。
54、住建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55、豫廣網絡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小攤販多。
56、資源中心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道路兩側小攤販多。
57、農商行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58、文化宮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道路兩側車輛擺放不規范。
59、人社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所負責路段路北西頭有條幅。
60、國網公司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所負責路段有多幅軟體廣告。
61、縣直工委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62、婦聯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63、團委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有占道經營現象。
64、醫保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65、縣委辦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
66、農行、商務局負責路段:無執勤人員,護城河路步行街路段違規停車、占道情況嚴重;發傳單、小廣告現象普遍。
67、柏亭街道負責路段:嫘祖文化苑路段路北無創文公益廣告;路南建筑圍擋僅有“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八個字,無圖文并茂公益廣告。
三、文明崗執勤情況
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示范崗”單位沒有嚴格按照西文明辦〔2020〕25號文件要求安排布置工作,普遍存在人員不在崗、人數不足、在崗不行使職責。具體督查情況如下:
1、解放路與棠溪路交叉口:17點20分,0人上崗。責任單位:農村公路管理所。
2、解放路與龍泉大道交叉口:17點25分,3人上崗,未手持紅旗。17點50分,1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
3、解放路與電業小巷交叉口:17點28分,人社局5人上崗,未手持紅旗。17點51分,0人在崗。責任單位:人社局。
4、解放路與柏城大道交叉口:17點30分,5人上崗,未手持紅旗。17點52分,4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
5、西平大道與解放路交叉口:17點32分,0人上崗,17點53分,政府辦5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政府辦。
6、西平大道與鳳鳴路交叉口:17點38分,6人上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財政局。
7、老十字街路口:17點23分,4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宣傳部。
8、金梁橋路口:17點27分,醫保局3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醫保局。
9、柏城大道與文化路交叉口:17點30分,煙草公司4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煙草公司。
10、柏城大道與護城河路交叉口:17點40分,6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教育局。
11、護城河路與龍泉路交叉口:17點43分,6人在崗,未手持紅旗。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局。
12、龍泉大道與南大街交叉口:17點47分,0人在崗。責任單位:發改委。
四、下步工作要求
當前,正值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的關鍵階段,各單位要按照西文明〔2020〕10號、〔2020〕11號、西文明辦〔2020〕25號文件要求,逐項對照創文工作標準,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創文工作任務。
1、各點位單位要落實好測評點建設責任,確保每一類測評點位處于最佳迎檢狀態,做到不缺項,不遺漏、不失分。
2、各路段長單位要實行輪班值守制度(其中由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全方位全過程地在現場發現并解決問題。組織志愿者深入分包路段、窗口等場所,廣泛開展創文宣傳、文明勸導、衛生清潔等志愿服務活動。
3、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示范崗責任單位要嚴格要求,組織不少于6人的志愿者(其中由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攜帶志愿者旗幟,著志愿者服裝,手持印有“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字樣小紅旗。重點勸導行人、車輛亂穿馬路闖紅燈、不按交通標示行駛及不遵守公共衛生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
縣四城聯創辦、文明辦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單位創文情況、路崗值班情況、文明交通志愿服務示范崗值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予以全縣通報。
責任編輯:龐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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