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政策問答(之二)
摘要:各級工會和成員單位要把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作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載體,加強對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全過程的監管,努力把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做實做細。
截止6月30日為參保階段,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為參保職工辦理報銷給付階段咨詢電話:0396-2601380
問:參加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的職工提供什么申請材料?賠付互助保障金如何給付申請者?
答:1.參加互助保障的職工,醫療互助金的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河南省工會會員卡原件和復印件;如參保人已經身故,須提供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證明材料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原始憑證、費用匯總清單、出院證明、診斷證明及病歷等相關資料;(3)職工住院醫療互助辦公室(以下簡稱互助辦)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2.意外身故保障金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受益人關系證明(出具單位:居委會、辦事處、派出所等);(2)受益人為多人時需要提供多人的身份證明,可委托其中一人作為身故保障金申請人,必須提供委托書;(3)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明、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障人死亡證明書]三者之中提供兩者;(4)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5)互助辦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醫療互助金的申請,必須在參保人出院結算之日起90天內向互助辦提出;意外身故互助金的申請,必須在參保人身故90天內向互助辦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醫療互助金的權利。
互助辦在收到職工手續齊備的申請材料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結。賠付的互助保障金發放到職工本人的河南省工會會員卡中。
問: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在什么情況下不承擔醫療互助金給付責任?
答:發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擔醫療互助金給付責任:1.在互助保障期間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2.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服刑期間的醫療費用;3.參保人采取掛床位或因延遲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等產生的住院治療天數費用;4.因第三方侵權行為或其他行為導致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第三方承擔的,或因國家負擔的新發、突發的傳染病發生的醫療費用;5.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其他住院醫療費用;6.利用各種欺詐、作弊行為騙取互助保障金的。
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如有第6款所指行為,即行終止對其的互助責任,追回已給付的互助保障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問: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的互助保障金的繳納、管理、使用、風險調節及監督都有哪些規定?
答:互助保障金的繳納,由各基層工會完成收繳后統一打入工會專項賬戶(不接受職工個人繳納)管理,獨立核算,專款專用。每年接受審計和社會監督。根據互助經濟、基本平穩的基金運行原則,確保互助保障金收支總體平衡。
如當期發生缺口,由市總工會啟用風險防控預備資金池對最高不超過20%的資金予以補充,若仍有缺口,可提高下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繳費標準,并予以足額彌補。如當期互助保障金結余,結轉下期滾動使用。
市總工會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合作金融單位協助市總工會對職工醫療互助保障互助金進行管理及實施給付。市總工會經審委負責日常監督,期末委托審計部門對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全委會報告。
問: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的互助保障工作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都有哪些?
答:市中心城區本年度在職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2020年6月1日~6月20日為籌備和宣傳發動階段。為加強對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業務工作的管理與協調,市總工會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選取合作的保險公司,與醫療保障局、合作金融單位聯合成立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由網絡宣教部做好前期宣傳工作,市直工會、市產業工會負責宣傳動員。
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為在職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參保階段,受理參保單位互助保障金的繳納和信息錄入工作。
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為在職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運行階段,辦理在職職工住院互助保障報銷給付工作。
問: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的組織保障都有哪些規定?
答:為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市總工會與市醫療保障局、合作金融單位,聯合成立駐馬店市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職工服務(幫扶)中心,負責統籌協調、動員組織、業務咨詢、互助金收繳、互助金給付及業務投訴等日常服務。
問: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的具體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提升認識,廣泛宣傳發動。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級工會及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感,落實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搞好部門協調,穩步推進實施。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深入宣傳開展職工重大疾病醫療互助活動的目的、意義、內容,使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家喻戶曉。
(二)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措施。為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市總工會與市醫療保障局、合作金融單位,聯合成立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職工服務(幫扶)中心(0396-2601380),負責統籌協調、動員組織、業務咨詢、互助金收繳、互助金給付及業務投訴等日常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臺賬,做好調查研究,解決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作為一項愛心工程、民生工程,抓細抓實。
(三)強化監督,注重工作實效。各級工會和成員單位要把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作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載體,加強對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全過程的監管,努力把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做實做細。
(本政策問答解釋權歸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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