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老賴”換來有期徒刑
摘要:2018年1月,法院判決趙某池應還本付息,但趙某池扔不履行還款義務,黨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料趙某池為了逃避還款義務,竟聯合其子共同委托付某幫助領取了該筆賠償款,致使法院無法繼續執行。鑒于趙某池惡意逃避還款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驛城區人民法院遂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抓捕。
□張兵
近日,驛城區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判處趙某池有期徒刑兩年,令當了多年“老賴”的趙某池后悔不已。
今年63歲的驛城區居民趙某池于2014年5月因故向黨某借了20萬元現金,黨某多次催要未果。無奈之下,黨某一紙訴狀將趙某池起訴至驛城區人民法院。2018年1月,法院判決趙某池應還本付息,但趙某池扔不履行還款義務,黨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經法院查明,趙某池名下一處房產因拆遷即將獲得一筆巨額賠償,即要求某拆遷指揮部協助執行該款項。不料趙某池為了逃避還款義務,竟聯合其子共同委托付某幫助領取了該筆賠償款,致使法院無法繼續執行。鑒于趙某池惡意逃避還款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驛城區人民法院遂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抓捕。2019年8月28日,趙某池被我市公安機關抓獲。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