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通過“新冠肺炎三法” 可禁止疫情流行地外國人入境
摘要:《檢疫法》修訂案規定,福利部長官可以向法務部長官申請禁止從傳染病流行或有可能流行的地區赴韓的外國人,或經由該地區的外國人入境。《醫療法》修訂案中則包含了為醫療機關內的患者、保護者或醫療機關從事者等,重新制定感染監視體系,強化國家對應體系的內容。
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韓媒報道,26日,韓國國會全體會議通過了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而制定的“新冠肺炎三法”。
“新冠肺炎三法”具體包括《傳染病預防法》、《檢疫法》和《醫療法》三法部分修訂案。
《傳染病預防法》修訂案中包含,對疑似傳染病患者住院和隔離等強制處分的依據,有關口罩和洗手液等一級傳染病預防所需的醫藥品禁止流出外國等內容。
《檢疫法》修訂案規定,福利部長官可以向法務部長官申請禁止從傳染病流行或有可能流行的地區赴韓的外國人,或經由該地區的外國人入境。
《醫療法》修訂案中則包含了為醫療機關內的患者、保護者或醫療機關從事者等,重新制定感染監視體系,強化國家對應體系的內容。
韓國國會表示,希望通過“新冠肺炎三法”,可加強國家應對傳染病的力度,減輕最近因新冠肺炎疫情給民眾帶來的不安。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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