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公安查處多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摘要:接警后楊集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攜帶裝備前往現場處置,到現場后發現嫌疑人已離開疫情管控點,民警簡單詢問報警人后迅速沿嫌疑人行走路線進行追擊,追至嫌疑人家附近時發現嫌疑人,民警對其口頭傳喚至楊集派出所,該嫌疑人拒不承認違法事實,辦案民警克服困難,及時進行調查取證。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學偉 通訊員 張凱華)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攻堅階段的關鍵節點,上蔡縣公安局為確保全縣治安大局平穩,筑牢百姓生命的一道“防火墻”屏障,疫情面前,民警不退,疫情就是警情, 防控就是責任,使命重于泰山。
2月1日上午9時許,楊集派出所接到報警,在楊集鎮小付營村水廠路口設置的疫情管控點有人辱罵卡口執勤人員,請求依法處理。接警后楊集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攜帶裝備前往現場處置,到現場后發現嫌疑人已離開疫情管控點,民警簡單詢問報警人后迅速沿嫌疑人行走路線進行追擊,追至嫌疑人家附近時發現嫌疑人,民警對其口頭傳喚至楊集派出所,該嫌疑人拒不承認違法事實,辦案民警克服困難,及時進行調查取證。
經查,2月1日上午,該村村民鄭某某到小付營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點以要去謝莊走親戚為由,不準工作人員登記,對在管控點執勤的鄉村干部進行長時間侮辱謾罵。以上事實由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被害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王某的行為涉嫌侮辱他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對鄭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2月1日15時許,齊海鄉防疫檢查站執勤民警同齊海鄉政府和醫院工作人員正在緊張有序開展疫情防控檢查工作時,一輛由柴冀駛往上蔡縣城的小型suv,在遇到防疫設卡檢測時,無視工作人員指示,不僅沒有接受檢查,更甚是辱罵工作人員,現場執勤民警對司機進行有效控制。民警現場通過酒精測試儀對司機進行酒精測試和體溫檢測,經檢測其體溫正常,但酒精測試結果193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療機構采集血樣,并將案件移交上蔡縣交警大隊處理。
2月2日下午3時許,五龍派出所接轄區老李村委報警稱:該村村民梁某洋(男,18歲)、梁某鋒(男,19歲)、梁某輝(男,18歲)三人在經過本村設置的疫情預防、控制檢查登記點時,拒絕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并強行通過卡點,執勤人員制止時,三名違法行為人挑釁、戲謔工作人員,拒不不執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擾亂疫情預防、控制卡點防控工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接警后五龍派出所立即調查取證,并于當日對上述三名違法行為人做出行政警告處罰,三人分別書寫悔過書,并到疫情卡點現場向執勤人員宣讀悔過書并致歉。
在此,上蔡公安提醒大家:疫情防控人人有責,一定要服從疫情管控大局,切莫以身試法。疫情防控工作中,一旦發現各類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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